□余大中
唐代诗人包融与其子包何、包佶皆擅诗文,美名远播,时称“三包”。元人辛文房《唐才子传》分别为三人立传,盛赞包氏一门的高雅之风。笔者查阅《全唐诗》,其中收录包融诗八首、包何诗十九首、包佶诗三十八首,遗憾的是包融、包何均无咏荆州的佳作。所幸《全唐诗・ 卷二百零五》载有包佶的五言律诗《发襄阳后却寄公安人》,这算是唐代“三包”留给荆州的珍贵纪念。
包佶,字幼正,润州延陵县(今江苏丹阳)人,出身文学世家。其父包融是唐代著名诗人,与贺知章、张旭、张若虚齐名,并称“吴中四士”。包佶于天宝六年(747年)进士及第,累迁谏议大夫。大历年间,任度支郎中,因依附宰相元载,后被贬岭南。唐德宗即位后,历任江州刺史,检校太常少卿、江淮汴东盐铁使等职。唐德宗流亡奉天后,他押送的八百万公款被陈少游截留。其后,他任刑部侍郎、检校秘书监,为官严正,所到之处皆有声誉。晚年因病辞官,贞元八年(792年)五月卒于故里。
包佶的诗作以应制诗、酬赠诗为主,风格清雅。包佶晚年曾任刑部侍郎、检校秘书监,需往返于长安与江南之间。这首五言律诗《发襄阳后却寄公安人》作于大历末年(约779年)自荆楚返京途中,诗中融合了身世感慨与荆襄地域特色。
诗题中的襄阳,唐代曾是山南东道治所;公安(今湖北省公安县)在唐代属荆州。贞观元年(627年),荆州属山南道;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山南道分为东、西两道,荆州属山南东道江陵府,设荆州大都督府,至德年间后置荆南节度使。上元元年(760年),朝廷以江陵为南都,改荆州为江陵府;次年罢都。由此可见,唐代荆州、公安与襄阳联系紧密。诗中“公安人”应指包佶在荆州的旧友,反映出他与荆楚士人的密切交往。
诗的首联“挥泪送回人,将书报所亲”,开篇便勾勒出离别场景:诗人含泪送别返程者,同时修书告知亲友近况。一个“挥泪”,生动展现出内心的愁苦与不舍。颔联“晚年多疾病,中路有风尘”,感慨自身晚年多病,旅途又饱经风霜,既写身体状况,亦暗喻心境的辛酸。颈联“王粲频徵楚,君恩许入秦”,以王粲自比——王粲为东汉末年文人,曾多次辗转楚地,诗人借此表明自己亦久在楚地漂泊;如今得蒙君恩,获准赴秦地(常指京城一带),或意味着仕途有了新转机。尾联“还同星火去,马上别江春”,以“星火”形容行程急迫,诗人如流星般匆匆离去,在马背上与江边春色作别,既强调行色匆匆,亦流露对故地春景的不舍。
总体而言,包佶的《发襄阳后却寄公安人》一诗语言简练,意境深远,情感真挚,展现了唐代文人的离愁别绪与对朝廷的赤诚,亦体现了其艺术才华与创作风格,堪称历代咏荆州的佳作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