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日报
2025年11月08日
第A001版: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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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长湖禁用渔具集中销毁活动

  本报讯(记者荆文静 柯以鹏通讯员卢伟)11月7日上午,市长湖生态管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开展2025年长湖禁用渔具集中销毁活动,集中销毁执法人员收缴的一批禁用渔具,严厉打击震慑长湖非法捕捞行为,切实巩固长湖禁渔成果。

  上午10时30分,销毁活动正式开始,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操作流程,使用大型机械、专业拆解设施对“三无”船舶等禁用渔具进行碾压和粉碎,现场共销毁6月以来收缴的“三无”船舶24艘、违规网具183部、钓具183根。集中销毁后,禁用渔具被清运至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杜绝非法渔具回流市场。

  长湖是全省第三大湖泊,是重要的湿地及水生生物保护区。非法捕捞、使用禁用渔具,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平衡。2018年7月以来,长湖实施全面禁渔;2019年4月1日,《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正式施行,长湖禁渔区内和禁渔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捕捞。

  近年来,为确保禁渔“铁令生威”,市长湖生态管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持续开展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常态化执法巡查水陆岸线,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执法、跨区域交叉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截至10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紧盯长湖非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案件3起,移交公安部门刑事案件2起,累计销毁涉渔“三无”船舶38艘、违规网具884部、钓具346根。

  下一步,市长湖生态管理局将携手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加强部门联动,紧盯非法捕捞高发时段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利用冬春季枯水期全面清理废弃网具,依法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对群众举报集中、社会反映强烈、非法捕捞高发的地区加大打击力度,适时曝光一批非法捕捞典型案例,强化震慑警示作用,切实守护长湖碧水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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