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日报
2025年11月21日
第A002版:荆州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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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常见问答

  1.我们公司想开展出口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业务,需要申请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请问该资格如何申请?

  答: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企业可通过海关行政审批“单一窗口”现场办理,或者通过海关总署官网“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办理。

  2.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企业注册登记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答:首先由企业所在地隶属海关受理企业申请,审核后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单或不予受理通知书。海关收到受理申请后,将组织考核组对标识加施企业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送直属海关。

  考核合格的,海关向其颁发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同时报海关总署备案;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资格证书,并连同不合格理由一并书面告知申请企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擅自加施除害处理标识。

  3.企业首次申请加施资格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详见https://online.customs.gov.cn/treeGuide。

  4.木质包装标识加施资格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有效期为3年。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隶属海关提出延续申请。

  5.如果我们公司后续根据业务量扩建成品库,需要重新向海关申请资格吗?

  答:需要。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改建、扩建;木质包装成品库改建、扩建;企业迁址;其他重大变更情况的,企业应当向海关重新申请标识加施资格。未重新申请的,海关将暂停直至取消其资格。

  先行区建设海关服务专员陈振宇0716-4127300

  荆州海关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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