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日报
2025年12月04日
第A003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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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荆州满眼春

  特色立法守护城市文脉与生态屏障

  荆州,孕育了辉煌灿烂的楚文化、三国文化,留下了可歌可泣的红色记忆,书写了万里长江从“险在荆江”到“美在荆江”的治水答卷。结合这些城市特质,市人大常委会以立法擦亮古城名片、传承红色基因、守护碧水蓝天,走出了一条富有地方特色的立法之路。

  2017年5月,荆州首部实体性法规《荆州古城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荆州古城有了专属“法治铠甲”。条例以整体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为核心,为古城划定保护范围,明确古城墙、开元观等保护对象禁止损毁。

  《荆州市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条例》是全国首部以“苏区”命名的地方性法规,如同一把“红色密钥”,打开了革命遗存保护的新维度。洪湖瞿家湾的青砖灰瓦间,监利周老嘴的斑驳标语墙上,江陵红军街的青石板路上……曾经沉默的革命旧址、文物,再次被法规“唤醒”:红色基因从泛黄的档案里走了出来,在孩子们的眼睛里、在古镇居民的讲述中、在每一个被守护的“革命院落”里,真正“活”成了有温度、有力量的精神传承。

  一湖碧水,法治护航。2018年,《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作为全省首部“一湖一法”,为长湖戴上“法治护腕”;2023年修订后,它升级为全省首个流域协同立法推进湖泊保护的成果,专门设立“区域协作”章节,整合了荆州、荆门、潜江的保护力量。从此,跨区域的协同执法、污染联治有了统一章程。

  民生导向立法“小切口”护航百姓“大民生”

  “立法为民”不是挂在墙上的标语,而是蕴含在居民下班回家时找到的车位里、骑电动自行车时戴上的头盔里、遛狗时的牵绳里。市人大常委会用“小切口”立法的“绣花功夫”,把“以人民为中心”绣进了每一部法规的经纬里。

  “下班回家绕三圈,车位还是‘一位难求’!”这是荆州上班族的共同困扰。2022年《荆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条例》出台,既重增量,更重存量盘活: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节假日免费开放停车场,让“沉睡”的车位“醒过来”;明确小区地下停车位不得只售不租,给业主吃下“定心丸”。如今,中心城区3万个机关事业单位和道路收费泊位在节假日免费开放。

  2023年,《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施行。条例瞄准“加装车棚、不戴头盔、逆向行驶、飞线充电”四大顽疾,用“刚性约束”守护安全:明确“驾驶人和乘坐人均应配戴头盔”,“不得逆行、闯红灯”,违规将面临警告或罚款。数据最有说服力: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从30%跃升至75%,部分学校周边路段达90%;涉未戴头盔交通事故同比下降42%,伤亡人数减少过半。

  2025年,《荆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出台,直击“不免疫、不登记、不牵绳、不清粪便”四大痛点:明确“每户限养一只”“禁养烈性犬”“出门必牵绳、粪便必清理”“违规必处罚”,给养犬划出“硬杠杠”,用“小处罚”倒逼“大文明”。条例施行后,小区里居民遛狗时牵绳的多了,蹲在路边清理粪便的“铲屎官”多了,曾经每月要处理20多起犬类纠纷的社区工作者,现在每月只接到两三起咨询。

  民意为笔书写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答卷

  地方立法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让群众真正成为立法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制定时,先后召开座谈会30余场,遍访8个县市区;革命遗存保护条例制定时,组织老领导探访革命旧址,上门征询老红军意见,将红色记忆与群众情感融入法规条文;养犬管理条例制定时,12个省市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200余条建议,搭起“民意直通车”,“每户限养一只”的刚性条款,正是源于联系点反馈的群众对犬只数量管控的诉求。

  立法不是“闭门造车”,宣传更不能“事后补课”。从立法调研时的“屋场普法”,到新闻发布时的“面对面答疑”,再到日常宣讲的“以案说法”“普法课堂”,荆州的立法宣传像一场“润物细无声”的春雨,让法治的种子在群众心里生根发芽。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市人大常委会践行“一法一案”“一款一策”“一年一评”“三年一查”监督机制:法规施行前督促政府制定“施工图”;实施一年后听取专项报告;三年后开展“回头看”执法检查,打通法规实施的“最后一公里”。

  回望十年,荆州立法始终以“小切口”写“大民生”,用“协同力”破“治理难”,凭“创新性”答“时代卷”。这启示我们:立法首在“立心”——坚持党的领导,践行人民至上;要在“求是”——问题导向、务实管用;贵在“笃行”——推动落地、法惠于民。

  站在新起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继续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让法规成为守护江汉平原的“绿色盾牌”、高质量发展的“改革引擎”、民生福祉的“幸福密码”,在法治中国新征程中续写“荆州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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