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2版)
27.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大力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打造国家优质农产品生产区。加力落实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因地制宜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提高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质量效益。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占补平衡管理,优化农用地空间布局,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体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全过程质量监管和长效管护,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效优质农产品生产样板区。深入推进种业振兴,建设“武汉·中国种都”。加快发展高端智能、丘陵山区适用农机,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推广种养循环生产方式,全面推进农业绿色转型,积极探索碳汇农业。发展林下经济,壮大林草产业。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综合农事服务功能,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28.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需求牵引和市场导向,强龙头、延链条、兴业态、树品牌,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深入推进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坚持“外引内育”,加力培育骨干龙头企业。做强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等重大科创平台,支持襄阳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培育壮大农业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建设提升加工园区,建强农产品供应链,构建现代农业流通体系,提升农业全产业链竞争力。完善“省级+区域+企业”品牌矩阵,持续叫响“虾鳝米茶、藕菇橙艾”和武昌鱼等金字招牌,建立质量追溯和信用体系,打造更多荆楚优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生态康养等新业态。
29.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完善乡村建设标准制定、资金筹措、群众动员等机制,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统筹优化村镇布局,推动县域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协同推进县域国土空间治理,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好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问题,提升农房建设品质。传承农耕文化,保护传统村落,彰显荆楚特色风貌。
30.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稳步增加乡村振兴投入。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加大对产粮大县支持力度,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加强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加强乡村人才引育,推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重组“投、补、贷、保”农业政策工具,开展农民个人信用价值和农村资产信用价值贷款、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节约集约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快构建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
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坚持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实施产业和就业等开发式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兜底式保障。加力帮扶欠发达地区,健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政策,强化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
九、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区域协调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深入实施区域联动战略,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
31.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保持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格局总体稳定,构建“三廊四屏多片区”的国土空间保护格局。健全财政、投资、产业、生态、人口等配套政策,完善差异化分类考核评价机制。优化全省战略性产业、能源资源基地等布局。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落实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分区分类实施差别化、精细化用途管制。用好省级政府负责统筹的建设用地自主权,探索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按规划期管控模式,实行统筹存量和增量综合供地。
32.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持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优化城市规模结构,支持武汉探索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新路子,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县域经济“双20”帮扶机制、“双百”科技赋能工程、经济强县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快百强县进位、千亿县扩容。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大力实施城市更新,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升功能品质,保护传承历史文脉,建设具有荆楚特色的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现代化人民城市。
33.推动汉襄宜“金三角”协同高质量发展。坚持极核引领,支持武汉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力打造全国经济中心、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发挥武汉都市圈主引擎作用,加快推进深度同城化发展。支持黄石打造都市圈重要增长极,鄂州打造都市圈协同发展区,孝感打造都市圈副中心城市,黄冈打造都市圈协同发展重要功能区,咸宁打造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推动仙桃、天门、潜江一体化发展。
促进汉襄宜“金三角”协同发展,推动科技共兴、产业共链、交通共网、生态共治、服务共享,全面提升经济集聚度、区域协同性和整体竞争力。支持襄阳打造中西部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带动“襄十随神”城市群协同发展。支持宜昌打造联结长江中上游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带动“宜荆荆恩”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支持十堰建设鄂西区域性中心城市,荆州打造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荆门打造全省支点建设重要增长极,随州建设全国专用汽车和应急产业转型基地,恩施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神农架林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地。
34.以武汉都市圈为中心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健全鄂湘赣三省合作机制,加强武汉与其他省会城市合作,以科技协同为牵引,深化产业、交通、生态、文旅、开放、民生协同。共建长江中游城市群科技创新联动发展共同体,打造“科创链上的中三角”。合力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统筹承接产业转移,打造“产业链上的都市圈”。强化交通枢纽协同联动,谋划打造长江中游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集群。深度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成渝等区域,拓展与中部地区、沿长江省市合作。加快推进汉江生态经济带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省际毗邻地区协同发展,打造一批省际区域合作样板。推动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持续深化南水北调京鄂对口协作。
十、推动基础设施网络扩容提质,完善现代化支撑体系
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是中国式现代化重要的物质基础。按照“补短、联网、提能、安全、生态”要求,优化布局结构,促进集成融合,提升全省基础设施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和安全韧性。
35.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信息、融合、创新等新型基础设施,提升“数智湖北”建设水平。加快建设一体化算力网、中部地区先进算力集群、国家(武汉)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努力打造全国算网中部综合枢纽。夯实测绘地理信息底座,推进全省卫星遥感应用。推动数据交互网、可信数据空间建设,促进数据要素高效流通和价值释放。推进下一代移动通信网络、高通量低时延全光网络、卫星互联网建设,持续提升网络运载能力。推进物联网、区块链服务网建设,打造万物智联生态。加快传统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融合物联网感知与人工智能分析能力,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提升城乡数智治理水平。加快布局建设高端前沿的创新基础设施,提升科技研发、产品研制创新能级。
36.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建设交通强省,提升武汉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能级,强化襄阳、宜昌、“黄冈—鄂州—黄石”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打造一批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贯通沿江、京港(台)、呼南等高铁主通道,完善以武汉“超米字型”铁路枢纽为核心的省域高铁布局。推进沪渝、京港澳等“两纵两横”高速公路主通道扩容提质,完善重点区域高速公路布局。推动普通国省干线达标升级,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建设三峡水运新通道、汉湘桂内河航运大通道湖北段,持续推动长江深水航道整治工程,统筹优化“五主十重”港口功能。完善“双枢纽、多支线”机场发展格局,加快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探索低空应用场景。加强跨区域统筹、跨方式衔接,以“建、联、智、用”为重点构建高质量“铁水公空”多式联运体系。加快推进江汉平原交通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
37.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以就地就近消纳为主推动风光发电资源高效利用,深化水电绿色改造,打造长江中游大型清洁能源基地。拓展绿电入鄂通道,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建设,增强电力汇集、储存、调节功能,打造全国重要电力调蓄中心。加大鄂西页岩气调查勘探开发力度,完善“五纵四横”油气管网,建设“天潜云应”地下储气库群,打造全国天然气管网核心枢纽。加快数智化坚强电网建设,优化“四环九通道”主干网架结构,提升配电网承载力和灵活性,发展绿电直连、微电网等新模式,支持武汉建设世界一流城市电网。优化煤炭输送储配体系,实施新一代煤电升级行动。
38.构建“荆楚安澜”现代水网。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建设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水网体系。系统推进长江和汉江、清江等重要支流治理、蓄滞洪区建设、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区域排涝能力提升、现代化灌区建设、农村供水标准化建设,筑牢防洪供水安全屏障。加快推进跨流域水资源配置和大中型水库建设,谋划推进江汉平原水资源配置工程,提升江汉平原等区域用水保障能力。推动江河湖库水系互联互通、互调互补,提升区域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建设数字孪生水利体系,推动“水网+”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绿色水经济,提高水网综合效益。加强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十一、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打造世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
文化繁荣兴盛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深入实施文化创新战略,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传承弘扬长江文化、荆楚文化、红色文化,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39.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弘扬大别山精神、抗洪精神、抗疫精神,涵养英雄湖北的精神气质。弘扬诚信文化、廉洁文化、法治文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统筹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广泛选树先进典型,推动全社会崇尚先进、争做先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加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力度,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综合治理能力,建立良好网络生态。
40.推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全面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推出一批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精品力作。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创新文艺人才培养机制,振兴武汉戏曲“大码头”。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书香湖北,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加快媒体深度融合,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工作格局,提高主流舆论引导能力。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推动荆楚文化走向世界。积极申办国际性、国家级体育赛事,统筹推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省。
41.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加快建设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建成长江博物馆,深化长江文明溯源研究和传播展示。实施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建设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加强出土简牍、古籍文献、非遗等传统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加强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和管理,促进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督察。促进博物馆提质增效,提升中小博物馆展陈能力,激发文博单位创造活力。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实施荆楚红色基因传承工程。推进老字号复兴、工业遗产激活、传统业态焕新,促进文创产品开发,推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
42.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加快发展。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实施积极的文化经济政策,培育优秀文化企业和品牌。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大力发展数字出版、网络视听、游戏动漫等文化新业态。加快建设旅游强省,构建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新格局。以“神武峡”“赤黄红”两大文旅主轴为引领,推进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建设,打造精品景区、精品线路、精品城市。推进文旅产业提质升级,延长文旅产业链条,拓展“文旅+百业”“百业+文旅”,引进全球优质文旅资源,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激活文旅消费,优化文旅服务,大力引客入鄂。实施全球合作伙伴计划和全球推广计划,办好国际武当太极文化节、长江文化艺术季等重大活动,提升“知音湖北”国际影响力。
十二、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畅通社会流动渠道,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43.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加强产业和就业协同,挖掘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就业潜力,让就业“长”在产业上。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健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供需匹配机制。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和用人观念,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构建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稳定和扩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健全创业支持体系,大规模推进“抓创业促就业”系列行动。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劳动标准,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营造公平有序就业环境。加强就业影响评估和监测预警,积极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和新技术发展对就业的影响。
44.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各类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初次分配机制,促进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集体协商、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强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促进和规范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财富积累机制,支持勤劳创新合法致富,鼓励先富带后富促共富。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推动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
45.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全面推进大思政体系建设,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完善教育评价体系。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的教育资源供给,推动学段教育资源贯通使用,落实扩大免费教育范围政策。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统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资源。办好特殊教育、专门教育。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扩大优质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招生规模,增强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扩大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弘扬教育家精神,实施荆楚教师能力素质提升行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强化教师待遇保障。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广泛开展中小学生争做“好孩子、好学生、好公民”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推进教育数智转型发展,探索将人工智能融入教育教学全要素、全过程。优化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建设学习型社会。
46.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优化药品集采、医保支付和结余资金使用政策。巩固完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扩大覆盖面。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推进高质量参保扩面,优化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服务,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率。继续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优化社保经办管理服务。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构建综合救助格局。完善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服务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完善抚恤优待体系。
47.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优化住房供应体系,完善商品房开发、融资和销售等基础制度,健全“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满足城镇工薪群体和各类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打造全生态“好服务”。因城施策优化住房消费政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激活返乡置业、教育置业、创业置业和改善性置业需求。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
48.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完善健康促进政策制度体系,构建智慧化现代医疗体系,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和人民健康水平。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促进分级诊疗。以公益性为导向深化公立医院编制、服务价格、薪酬制度、综合监管改革,加强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优化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布局,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全覆盖。强化公共卫生能力,加强疾控体系建设,优化联防联控机制,防控重大传染病。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发展防治康管全链条服务。全方位提升急诊急救、血液保障和应急能力。加强医疗卫生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工程,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促进中西医结合。发挥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检查华中分中心功能,大力发展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
49.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倡导积极婚育观和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措施,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加强生育医疗保障,完善生育保险制度,落实婚育休假制度,实施早孕关爱行动、孕育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妇女和儿童健康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机制。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结合的多元供给格局,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公共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增强康复辅助器具扶老助残服务能力。发展医育结合服务。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健全失能、失智老人照护体系,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供给。办好老年大学(学校),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优化就业、社保等方面年龄限制政策,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加快发展银发经济。
50.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内容,明确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路径、措施。建立健全与人口变化相协调、与常住人口相匹配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推动更多公共服务向基层下沉、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加强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统筹,完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十三、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湖北
绿色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底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实施美丽湖北战略,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统筹推进环境保护、生态治理、绿色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51.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始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深入实施长江大保护提档升级行动,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持续推进电化、气化、氢化长江。加强洪湖、梁子湖、斧头湖等重点湖库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保障丹江口和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质安全。加强入河入湖排污口整治,强化化工企业污染防治。深化长江、汉江、清江等重点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治。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共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短板,保障河湖生态流量,确保“江湖安澜、碧水东流、净水北送”。
52.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固定源深度治理与面源污染精细化管控,提升城市空气质量水平。健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体系,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头排查治理。开展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构建科学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深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完善生态环境标准、监测、评价和考核制度。深入实施河湖长制、林长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同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争创神农架国家公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53.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深入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和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加快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能源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分布式能源,建设零碳工厂和园区,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壮大节能环保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做好碳排放统计核算,实施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制度机制。加强与全国碳市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衔接,依托“中碳登”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碳市场中心和碳金融中心。深入推进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市场化改革。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提高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落实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科技、环保政策。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全面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山川建设。
十四、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湖北
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注重本质安全,以高效能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54.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巩固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加快构建新安全格局。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实施,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战略和政策,加快推进国家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和重要专项协调机制运行。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国防动员能力和后备力量建设。强化全民国防教育,完善双拥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筑牢涉外工作安全防线,建立健全维护海外利益安全协调机制。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筑牢人民防线。
55.加强重点领域安全保障。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增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完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华中区域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健全能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强化能源保供运行调度。深入开展综合性基础性地质调查,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和储备。维护水利、电力、交通、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增强战略腹地支撑,积极建设战略性产业备份基地、战略性物资储备基地、战略性基础设施。加强网络、数据、人工智能、生物、生态、低空等新兴领域安全风险研究应对。提高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能力,强化央地监管协同,统筹推进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有序化解,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严防系统性风险。
56.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强气象、水文、地震、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体系建设,推进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加强应急指挥、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提升重要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构建社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大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毒品犯罪等的力度。扎实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和监管场所等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深化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违法犯罪,提升刑罚执行质效。
57.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全面实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加强基层服务管理力量配备,完善服务设施和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提高新兴领域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质量,优化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转型发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优化提升行动,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新模式。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各方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完善网格化、自治化、数字化治理平台。发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等作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移风易俗,有效治理婚丧嫁娶中的陋习等问题。
完善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夯实社会治理群众基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改进各类社会群体服务管理,健全利益关系协调、合法权益保障制度,关心关爱困难、弱势群体。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强化市民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发展志愿服务,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发现、调处化解、反馈报告、抚慰救助等机制。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十五、汇聚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为实现“十五五”规划而努力奋斗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凝聚强大合力。
58.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纵深推进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强化系统性、高水平、深层次培训,突出重品行、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锻造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化拓展清廉湖北建设,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深入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规范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59.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更好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青少年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政策保障。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侨务政策。加强援藏援疆工作。做好港澳工作和对台工作。加强涉外工作。深化全面依法治省,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强立法规划和立法审查,强化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加快涉外法治能力建设,完善综合性法治评价工作机制,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北。
60.推动规划制定落实。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建议》确定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制定“十五五”规划纲要及各类专项规划等,持续完善省域规划体系,确保全省规划“一盘棋”。争取更多湖北元素、湖北项目进入国家层面规划。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国家和我省“十五五”规划落到实处。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鼓足干劲、奋发进取,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为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奋勇争先、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