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明金 通讯员刘小芬)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全国法院50个集体、10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协调科副科长罗焰获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罗焰,198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他于2018年11月从部队转业到荆州中院执行局工作。6年多来,共承办执行案件595件,完成各类文字材料151份20余万字。组织案款清理3次,极大提高了案款发放效率。起草机制文件6份,协助建立起了较为完善规范的执行工作体系,辅助提升执行办案效率。办理执行信访案件89件,其中化解20年以上信访积案2件。负责2024年终本清仓工作,助力清仓工作在全省排名靠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