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嫚嫚 通讯员陈彩娥)12月16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对50个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49名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其中,荆州市公安局、中共洪湖市老湾回族乡珂里村支部委员会荣获“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松滋市卸甲坪土家族乡党委书记赵阳彪(土家族)获“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
此次表彰旨在激励全省各族干部群众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凝聚广泛共识与力量。获表彰的集体与个人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地方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展现了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新台阶,涌现出一批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探索中,全市深入实施“三项计划”,积极打造互嵌式发展的示范社区、门店与企业;定期举办“中华民族一家亲”主题联谊活动,有力促进了各民族间的深入交往与情感融合;依托在基层广泛设立的“石榴红”工作站(室),切实为各族群众排忧解难,并常态化开展包饺子、写春联等富有“家”味的情感交流活动,有效推动了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维度的全方位嵌入。
据统计,近年来,我市已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1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26家,1人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基础不断夯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