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明金 通讯员陈国静)近日,洪湖市人民法院组建6人精锐执行专班,赴广东省深圳、中山、广州、东莞、佛山5地,开展为期一周的异地强制执行专项行动,重拳打击异地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让“老赖”无处遁形,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专班首站抵达深圳市后,第一时间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联动协作机制,精准锁定被执行人罗某踪迹。在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下,罗某主动提出希望与申请执行人张某协商还款事宜。执行干警当即组织双方调解,罗某按协议履行相关还款义务,此次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随后,执行专班前往中山市。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的协助配合下,开展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何某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工作。该案中,何某拖欠货款已久,经多次催告仍拒不履行,吴某遂向洪湖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何某态度消极、拒不配合,执行干警联合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何某的财产进行全面核查与控制。
在广州、东莞、佛山三地,执行干警根据线索核查被执行人工作地点,在确定被执行人工资收入状况和工资发放方式后,向其所在单位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将被执行人工资发放至其被法院冻结的具体账户。
其中1名被执行人刘某系某物流公司司机,月收入在8000元左右,工资发放方式为现金支付。考虑到若截留被执行人全部工资,申请执行人执行到位的可能性将变小。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其同意每月保留部分作为被执行人生活费,刘某承诺按期还清欠款,该案达成妥善执行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