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期
五、职工通过哪些情形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将被依法依规惩处?
(5)以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名义,材料虽真实,但并未真正进行建造、翻建、大修,套取公积金的;
(6)购买老破小房屋,虽购房材料真实,但购房行为不真实的;
(7)私刻公章,制造假户口簿、假结婚证等证件,伪造虚假合同、虚假发票,虚开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此情形一经发现,中心将依法报案,追究刑事责任。
职工涉嫌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中心需履行约谈程序,职工须签订申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承诺书,进一步核实职工购房动机及行为的真实性。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