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军事制度
从“春秋五霸”到“战国七雄”,楚人争霸与称雄的事迹见载于史籍。通过战争,楚国不仅开拓了疆土,而且逐步统一了南方,这都得益于楚人强大的军事制度的支撑。
一、军事地理与文化
楚国八百年的历史中,楚人重视军事制度建设,并展示了强大的军事能力。学者们从浩瀚的史籍中,梳理并归纳了楚人的主要军事战争脉络。首先,从春秋初期到中期,楚人经营汉水以西,并向东征随、唐、应、厉、贰等国,威服汉东。接着,楚人向北灭息、黄、蓼、绞等国,并打开了进军中原的门户,征服了位于今河南的陈、蔡两国;同时又向今湖南沅水、湘水一带以及今安徽淮水、河南汝水等流域扩张。
春秋早中期,楚人与北方诸侯争霸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与齐国争霸,二是与晋国争霸。春秋晚期至战国时期,楚人主要与吴国争夺江淮地区。春秋时期,楚人在东方的统治区域称为“东国”,到了战国时期面积更大。随着西方秦国的不断强大,特别是商鞅变法之后的快速扩张,楚人不得不与秦人从结盟转向对抗。
春秋时期,楚人不断吸收北方华夏诸国的军事文化精髓,形成了楚人的军礼。军礼是礼仪制度与军事制度相结合的文化产物。一般而言,楚人的军礼分别在战争的前、中、后举行。出战之前,楚人多祭祀上天以获得福佑,并进行占卜,以求得关于战争的一些预言。交战之时,有“乞师”“致师”“犒师”等。春秋时期,楚人作战往往不求多杀,楚庄王就提出了“止戈为武”的军事思想。在战争之后,有“饮至”“策勋”“数军实”等军事仪节。国君或大臣外出归国后,通过一系列的军事礼仪,彰显国家对军事的重视,同时,还要对有功之臣进行表彰,以激励更多的人投入军事活动,为国家争得荣誉。
二、军事编制
春秋时期部队的编组体现了不同的军事思想和制度。一般来说,此时期的战斗部队仍然是步兵和车兵共同编组,以“乘”为基本单位。春秋初期,各诸侯国的一“乘”一般为五十至七十五人,而楚国的一“乘”则有一百多人。楚国一“乘”之内,配备有攻车一辆,甲士三人,战车步兵一百人,守车一辆,后勤徒兵二十五人。徒兵按卒、两、伍三级进行编组,每伍为五人,五“伍”为一“两”,四“两”为一“卒”,并设卒长。一百“乘”则为一“师”,“师”是战车部队编组的最高建制单位,若干个“师”可组成一个“军”。
楚灵王时期,楚国拥有陈、蔡和东不羹、西不羹四个大县,相当于四千乘的兵力,另外还有申、息等县以及地方贵族的军队,可说是规模空前。至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兵力甚至有达百万之多的,楚国即其中重要的一员。
楚国的军事机构设置合理,国家武装层级十分明确。一是楚王的军队,称为“王师”,国君可以充分调动这些军事力量以维护王权。王师由中军、左军和右军组成,称为“三军”,一般由王公贵族亲自率领。在楚国军事力量中,还有一部分类似于后世的“地方武装”,主要是在“县”这一层级里,这些“县师”大多由地方官员以及楚王委派到地方的一般贵族统率,是王师的重要辅佐力量,也为王师提供了军事储备。此外,楚国还在边境“城邑”中,设置守卫的邑兵。当然,楚国的一些贵族中,也有豢养“私卒”的风气,这些私人武装平时是贵族家族的守护者,在国家需要对外作战时,也成为王师的重要补充力量。
三、兵种
楚人最早的兵种是“徒兵”,主要指的是步兵,也称为“师徒”或“徒师”。春秋时期,楚人为徒兵行军布阵制定了军法条令,规定部队行军,右军乘车备战,左军征集草蓐以备住宿休息,而前军则举茅,故有“名列前茅”之说。后军为后卫,作战时可作为奇兵进攻,行军时用以防御部队后方被敌军偷袭。《周礼·大司马》中所说的“险野人为主”,就是说在险要地形中进行战斗,徒兵是最优主力选择。
其实,春秋时期,在作战之前,军事指挥官往往会根据不同地形来决定不同兵种的使用,以提高胜率。至战国时期,各国的军队都称为“带甲”,步卒皆身着甲,又带有弓弩手和徒卒。楚地秦简中有“轻车”“引强”“中卒”等不同名称。此外还有骑兵。西周时期,随着养马经验越来越丰富,马不仅越来越多,而且也有了等类之分,《周礼·夏官·马质》就把马分为戎马、田马和驽马。据《战国策》记载,楚国带甲百万,车千乘,骑万匹,是名副其实的军事大国,因此骑兵有时也占到了部队的很大比重。
楚国境内,河流密布,有长江、汉水、沮水和漳水贯穿其间。鉴于水系密布,楚人发展了强大的“舟师”。包山楚简记载,楚人在制作舟船方面独树一帜,甚至委派专门的官员“司舟”进行管理。长江是楚国都城核心区域内重要的水系,沟通东西,上可通巴蜀,下可达吴越;汉水、淮水分别为楚人早期和晚期的汇集之地。春秋时期,楚、吴、越等国之间水域相通,常常以舟师作战于水上。舟师依赖于舟船的制作。先秦时期,各国战船名称见于文献的就有“三翼”“戈船”“楼船”“桥舡”等。这些船可以编为相互连接的“舿”,无论是战船还是商船,都可以首尾相连,互为照应。
四、军事器械及兵车
战国时期,鲁班曾应楚国邀请到楚国造船,并发明“钩拒”。钩拒是一种竹篙,长柄形制,带有金属制作的钩子。《墨子·鲁问》记载:“公输子自鲁南游楚焉,始为舟战之具,作为勾强之备,退者钩之,进者强之,量其钩强之长而制兵。”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当战船与敌船接舷近战之时,士兵则用钩拒把敌船推开;当战船想靠近敌船之时,就用钩拒把敌船钩拉至近处。伍子胥是楚国人,他在其兵法中记载了楚国形制不同的战船:大翼之船是重车;小翼者是轻车;楼船则是骠骑。不同战船的功用也各不相同。吴人所见楚人的舟师,还有“突冒”“楼舡”及“桥舡”。楚国与吴国争霸之时,吴、楚两国都动用舟师,在淮水、长江中进行长期的水战,并各有胜负。后世流传至今的体育竞技运动“拔河”,即由楚国的“钩拒”发展而来,至唐朝时才把竹竿换成了绳索。
楚地木材资源丰富,作战所用兵车也蔚为壮观。商朝时期,人们已学会制作战车。楚国十分重视战车制造,素有“千乘大国”之称。楚人造有用金属包裹的“戎车”,在河南淮阳马鞍冢战国2号楚墓中,就发现了一辆用于抵御敌方攻击的“装甲车”。此车栏杆外有八十块铜甲板,分别安装在车厢四侧。战车一般可以坐三个人,驾车的人位于中间,主将在左,右称“戎右”,是武士。每乘车共有徒兵十至十五人,在两侧保护乘车的主将。楚辞《国殇》中“车错毂兮短兵接”的诗句,即描述了当时战争中双方乘战车进行交战的情形。
楚国还有“冲车”,这种战车极具杀伤力,因为在车軎上安装有刀、剑等短兵器。在两车相遇时,有短兵器的车即可把敌军的车给破坏掉。在随州曾侯乙墓中就出土了带矛的车軎。古代作战多有攻城的军事活动,因而楚人还发明了一种特别的攻城战车“云梯车”。据文献记载,在楚惠王时期,楚国就请鲁班制造攻城的云梯车。这种车配备有防盾、绞车、抓钩等器具,可以在人力推动下前行,梯身可上下仰俯,倚架于城墙之上,顶端装有钩状物,可以钩住城墙,攻城略地时,是极为便利的战车。
楚人在兵器制作上,往往能够推陈出新。在西周时期,各国征战所使用的兵器,主要有矛、戈、剑、弩等。湖北荆州秦家嘴47号墓,是一椁一棺的中小型楚墓,但是,随葬器中所出的兵器有四十多件,铜剑、铜戈、长木弓、长矢、弩、短矢等各种兵器应有尽有。从考古发掘来看,楚地所出土的兵器中,铁兵器占到了很大的比重,至战国时期,铁兵器成为楚国士兵手中的主要武器,甚至还有钢制兵器的出现。荀子在论及楚国的兵器时,就提到了“宛钜铁釶,惨如蜂虿”,其中“钜铁”即指“钢铁”,秦昭王曾说“吾闻楚之铁剑利”,这说明当时楚国铁剑的锋利,已为其他诸侯国所知。在锋利兵器的“加持”下,楚军获得了极强的战斗力。
荆州博物馆展示有一件楚人所造的连发弩,是最具代表性的楚式兵器。楚官中“连君”者,即管理弩射的官员。考古发现了很多楚式的弩机,拉动连发弩的发射机关,利箭即可连续射出,其技术之先进,实在令人惊叹。在荆州秦家嘴墓地47号楚墓中,就曾出土过一件双矢并射的连发弩,弩体较小,通长27.8厘米,下为机体,机体有木臂、活动木臂以及铜机件。木臂之上有双矢发射面、发射管孔以及弦活动槽,可以连续进矢、贮矢,矢自动落槽,自动进入发射管孔,并可控制运行方向。如果将箭矢装满矢匣的话,可连续发射10次,而两个并列的发射孔还可以同时发射,结构更为复杂,功能更为优越,是当时楚人所使用的非常重要的作战兵器。这种弩的基本构造,体现了当时楚人对力学知识的充分认识和利用。据史籍记载,楚人的弩机“发于肩膺之间,杀人百步之外”,这在当时的战场上,无异于远程“狙击枪”,常令敌人闻风丧胆。
为了使士兵在冷兵器时代尽可能减少伤亡,楚人还制作了“漆甲”“皮盾”。楚人制作的皮甲,往往还要髹漆,使得皮甲更坚实耐用。《史记·礼书》记载,楚人善用鲛革、犀兕或牛皮等材质作为漆甲的胎体,可使之坚若金石。楚辞《国殇》中所载“操吴戈兮被犀甲”,即指楚国士兵普遍使用皮甲。在湖北荆州、荆门、随州以及湖南的长沙,出土了大量楚人的漆甲及皮盾。皮甲和青铜甲片相比,具有轻便的特点,可有效地减轻士兵在作战时的负重,从而更加轻便灵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