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日报
2026年05月07日
第A006版:荆州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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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正确政绩观,不能“穿新鞋走老路”

  □ 王钰涵

  领导干部政绩观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发展成效乃至成败。坚持高质量发展,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我们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在新形势下发展不能穿新鞋走老路,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穿新鞋走老路”,表面上是行为的偏差,根本上是政绩观的错位。只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才能真正走出高质量发展的“新路”。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穿新鞋”与“走老路”的生动比喻蕴含着形式与内容、表象与实质的辩证法。“鞋”是“表”,而“路”是“里”。所谓“新鞋”,指的是在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的新场景和新模式,所产生的新条件和新资源,及其赋予相应主体的新角色和新定位等。所谓“老路”,指的是“大呼隆、粗放型发展的路子”,比如竭泽而渔、焚薮而田的“透支路”,大水大肥、大拆大建的“盲目路”,畸轻畸重、顾此失彼的“失衡路”以及“急就章路”和“唯GDP路”等。“穿新鞋走老路”,就像用新瓶装旧酒,只是更新了形式,而实质未变。在个别地方,文件上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但落实的方式还是老办法;新的政策文件下发了,但解读和执行的思路依旧沿袭老套路;等等。在新形势下,没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穿着新鞋走老路,必定创造不了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

  穿上了“新鞋”为何还会走“老路”? 其本质是形式主义作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有的党员干部走“老路”并非因为“新路”走不通,而是因为“老路”熟悉、省力、风险“可控”;有的在工作中将经验异化为教条,不愿因时因势作出调整;有的表面上追求形式创新,实质上却小心翼翼地维护旧格局,生怕“走新路”会打破“平衡”、触及矛盾、带来“不确定性”。“穿新鞋走老路”的问题根源,就在于没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在思想和行动上与新发展理念严重脱节,装样子、搞花架子、盲目铺摊子。

  进入新发展阶段,各类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若仍抱着旧思维、沿用老办法,必然难以适应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倘若一味在“老路”上徘徊,即便装备再新、干劲再足,也难免被陈旧观念束缚、被固有模式拖累,最终只能原地踏步,无法开拓新空间、抵达新境界。唯有坚持穿新鞋走新路,坚决冲破思想观念障碍,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做到内容与形式相契合、思想与行动相统一,才能紧跟时代步伐、顺应人民期盼,在高质量发展中行稳致远。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将“新路”走稳、走好、走远。将“新路”走稳,需要按规律办事,既用好已有的成功经验,又结合新实际探索新办法。对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前瞻性、预见性、主动性,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下好“先手棋”。将“新路”走好,需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以实干实效回应群众期盼。将“新路”走远,需要涵养“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扛起“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甘做铺垫工作,甘抓未成之事,既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真正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原载5月6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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