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唐华 卢艳)5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刚带队,对《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中心城区部分居民小区和电动自行车销售场所、停放公共场所、上牌点等地,详细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听取政府相关部门工作汇报,与人大代表、社区工作者、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销售企业、居民代表等进行深入交流,收集《条例》实施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检查组强调,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条例》落实落细,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广泛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持续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全面提升广大群众守法意识;要压实主体责任,在电动自行车销售、行驶、停放、充电等各环节精准施策,依法履行职责;要汇聚强大合力,在政府统筹协调下,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长效机制和共治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