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日报
2026年06月17日
第A002版:荆州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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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零自付”

  本报讯(记者佘海艳 通讯员何放)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6月15日起,我市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零自付”政策正式施行。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零自付”是指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荆州市签约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时,属于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包范围内的费用,由医保全额报销,超出基本服务包范围的费用(如特殊治疗、特需服务,以及合并症、并发症治疗费用等),按现行医保政策报销。

  按规定,参加荆州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且住院分娩时医保待遇正常生效的人员,均可享受“零自付”待遇。此外,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未就业配偶也可按规定享受。

  目前,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市县共有24家医疗机构纳入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零自付”首批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市医保局后期将根据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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