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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受损“找说法” 法官小区议事来化解


  本报讯(通讯员王海芹 张世君)沙市区某小区发生一起因房屋下水道反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荆襄河社区和小区业委会多次调解未果。近日,沙市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来到小区,通过“议事说事”释法明理,妥善化解争议。

  业主毕女士搬进小区不到3年,房屋下水道3次反水,地板、墙壁、衣柜全部泡水,她自己评估损失约8万元。而物业公司认为反水主要原因是开发商设计的下水管道存在问题,也不排除业主使用不当,更不认可业主自行评估的损失金额。荆襄河社区和小区业委会多次组织调解,都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对此,沙市区住建局联合荆襄河社区向沙市区法院发来协助申请。

  接到“求助”,沙市区法院民一庭法官立即来到现场,联合区住建局、社区及小区业委会展开调解工作。聚焦双方争议,法官详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针对毕女士的损失,建议其通过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损失金额;针对物业公司提出的反水原因主要是开发商设计和小区业主使用不当的问题,法官认为,小区已交付使用,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开发商设计存在质量问题。同时,不排除存在其他业主使用不当造成下水道堵塞的可能性,物业公司也应及时对公用下水管道进行疏通,并根据使用情况增加维修、养护频次,保证下水管道的正常使用功能。

  最终,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将与业主共同选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评估,并根据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同时,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及时疏通管道,避免此类纠纷发生。

  据悉,针对辖区多个小区发生因公共下水道堵塞,生活污水反流导致业主财产受损引发纠纷的问题,此前,沙市区法院向区住建局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并探索法院、住建局、基层社区共商共治多元解纷,努力将物业纠纷化解在诉前。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与相关部门、人民调解组织的联动,拓展多元解纷渠道,加强专业指导,全面提升多元解纷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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