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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立并举,便民利企探新路
“以前这种情况要走几个月程序,现在一天就解决,真是太便捷了!”今年5月,某银行负责人收到沙市区人民法院开出的首份《预查废证明》后,满意地说。
以往,金融机构对于金融不良债务需按照规定提起诉讼、执行程序,待法院出具终结执行裁定书后才可债务核销。
为提高金融机构处理债务的效率,荆州两级法院探索金融不良债权“预查废”机制,在审查涉金融机构标的额较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金融纠纷时,发现案涉债务人有他案被执行,且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已作出终本裁定,或查明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金融机构可向法院申请出具《预查废证明》,以此证明作为金融不良债权核销的依据。此举显著缩减了金融机构处理不良债务的周期和成本。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与效率”的更高需求,荆州两级法院坚持破旧立新,以制度为本,科技为翼,双管齐下为执行赋能,不断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制定《荆州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权力和责任清单》《执行局内设机构职责及人员安排》,完善“人员分类、事务集约、权责清晰、配合顺畅”执行工作机制,避免程序空转、精力空耗、责任空挡。
——建立移动办案平板终端,执行办案人员可随时随地进行案件查询、卷宗查阅、笔录制作、证据上传等事项。制定各类标准化执行文书模板,执行文书自动生成,实现线上审批,大幅提高办案效率。新增重要信息推送功能,向当事人推送执行流程节点信息,实时了解执行动态,有效监督执行流程,智能节点超期预警。
——出台办理“执破融合”案件工作指引,对办理“执破融合”案件工作进行全流程指导,以破促执、以执助破,促进市场要素合理配置和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推行“执行一站式”,建立执行事务中心,统一办理执行立案、信访接待和案款发放工作;指导基层法院完成“执前和解机制前置”“执行财产处置一体化”“涉民营企业案件自动履行后信用修复激励机制”等先行区创建工作,有效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与去年同期相比,荆州两级法院执行完毕率提高了5个百分点,执行到位率提高了6个百分点,审限内结案率提升至99.21%,执行完毕案件平均结案用时减少了8天。
内外并行,法结心结一起解
“把我的孙伢安置好了,我也就放心了,你们这是做好事啊!”
小勇出生于2002年,虽已成年,但因其两岁时不幸溺水导致智力障碍,心智一直停留在两岁阶段,生活无法自理。小勇母亲因伤心过度精神失常,在他17岁时去世;父亲方某为谋生,在他6岁时外出务工,一去不复返。小勇一直由年迈的外祖父陈某抚养。
如今陈某已年近九十,自知抚养能力有限,无奈将小勇父亲方某诉至法院。监利市人民法院判决方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陈某代为抚养费85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却始终无法与方某取得联系,家人也无法提供方某的准确线索。执行法官多次上门看望祖孙二人,外祖父不知孩子父亲在哪,陷入深深的绝望。
方某下落不明,监护责任无法实质转移,案件执行不能,但小勇今后的生活该如何得到保障? 外祖父陈某寄希望于法院能帮他安置好可怜的孙子。
带着牵挂和期待,执行团队多次专题研讨,并与村委会、镇政府、派出所、综治中心、市心理医院等多部门联系沟通,探寻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4月24日,经心理医院医生会诊判断小勇初步符合入院治疗条件后,在执行干警和镇、村主要负责人的共同见证下,小勇被顺利收入心理医院住院治疗。
目前小勇每月的低保、残疾人补贴和生活补贴共计800元,可支付每月的治疗费用。为防止小勇今后发生重大疾病,切实保障残障群体权利,经执行干警沟通,陈某同意将法院依法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方某名下的存款1.7万余元用于小勇今后的住院费用,后期执行到的款项也将全部用于保障小勇的生活。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以来,荆州两级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515件,发放涉民生案款3474.42万元,司法救助325.03万元。
荆州中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荆州两级法院将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联合多方力量,穷尽一切措施,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小案”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关怀就在身边,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