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晓旭 柯以鹏 通讯员黄传忠)5月10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施行,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记者昨从市民政局获悉,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以后,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现役军人需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不再需要出具户口簿。
5月12日上午,新政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记者来到沙市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见证了这一历史性时刻——来自荆门的胡女士和监利的刘先生成为新政后领证的首批新人。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在网上得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施行,于是决定当天来民政局领证。
重庆的陈先生和襄阳的韩女士同样也是了解到新政后来办理结婚登记。“我和我老婆都是在荆州工作的外地人,现在不用回老家办理结婚登记,用身份证就可以异地办理结婚,非常方便。”陈先生介绍,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的施行,为他们提供了极大便利,他与妻子不用再因为登记结婚而为爱“奔波”了。
据介绍,此次《婚姻登记条例》修订后,内地居民登记结婚仅需身份证及婚姻状况声明;离婚登记需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双方在申请离婚时,可以向任意一个有职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环节和离婚申请必须是同一个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纸质婚姻登记档案。另外,如有外省的居民,现在也可以凭身份证异地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