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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 理 论

在先行区建设中彰显人大代表担当作为


  □ 乔太平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应当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当前,荆州正奋力打造全省支点建设先行区,广大人大代表应当忠于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功支点建设贡献力量。

  对“国之大者”和“省之大计”“市之要事”要心中有数

  “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是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前提条件,是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的基本要求,也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本质要求。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六省,中部地区在全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中部地区全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的定位。

  深入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这是“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7月视察湖北时,要求湖北“努力建设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2024年11月视察湖北时,又赋予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使命任务。湖北地处中部地区中部,要牢记嘱托,切实扛好建成支点的战略使命,这是“省之大计”。荆州地处长江中游,长江径流里程483公里,占全省45.6%,必须在支点建设中奋勇争先,奋力打造全省支点建设先行区,这是“市之要事”。

  人大代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服务国家战略和省委部署、市委要求,切实担牢政治责任。要从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荆州实践的高度,积极参与和促推荆州高质量发展,切实担当助力发展责任。要从增强民生福祉的高度,全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急切期盼,切实担起保障民生责任。

  把调查研究作为代表依法履职的必修课

  调查研究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途径和必修课。人大代表既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又是人民群众中的普通一员。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搞好调查研究尤为重要。

  注重联系群众,调研要广。人大工作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只有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人大工作才能充满生机活力。人大代表要通过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大工作活力之源。人大代表要在健全“两个联系”制度中找准自身定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拓展联系渠道,丰富联系内容和形式,提升联系质量。加强人大代表与所在选区、行业或社区特定群众的联系,深入了解对口联系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通过定期走访、面对面座谈、网络问卷等调研方式,听真话,查实情,了解群众合理诉求。在掌握大量“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对问题进行科学归类、认真思考,依法行使提出议案和建议的权利,确保议案和建议高质量,确保议案和建议回应民生关切。

  注重专题研究,调研要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明确规定,人大代表应“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人大代表来源广泛,要联系各自所在行业实际,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比如,生态环境行业代表应围绕推进长江大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流域综合治理等主题,组织和参与代表小组专题调研,在调查研究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财税行业代表应立足市情,围绕国有资产管理、税收结构及税源建设、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府债务管理等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助力深化大财政体系建设,助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助力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注重关注民生,调研要实。人大代表人民选,人大代表为人民。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人大代表必须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围绕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荆州实践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走深走实。多渠道收集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实事项目,广泛倾听群众意见,筛选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问题,列入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范围,规范开展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推动民生实事与政府决策有效对接,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加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问题调研,因地制宜推进该票决制工作向街道延伸及扩面提质,推动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让群众看得见变化,有更大获得感。

  在依法履职实践中为打造全省支点建设先行区作出更大贡献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定位,是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必然要求。人大代表要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依法履职实践中为打造全省支点建设先行区作出更大贡献。

  在助力高质量立法中发挥代表作用。让每部地方性法规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关键是要提高立法质量。民主立法是立法工作的基本原则,人大代表要在民主立法中切实发挥作用。人大代表应在立法启动、工作进行和效果评估中有所作为,重点在编制立法计划、科学立项以及文本起草、征求意见、论证、听证、表决前评估与立法效果评估等各环节提建议,邀请相关行业及法律专业人员参与。继续做好《荆州市洪湖保护条例》向社会征求意见工作。参与荆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荆州市长湖保护、荆州市沮漳河流域保护、荆州市养犬管理等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为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在助力民主决策、有效监督中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享有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以及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等权利,这是人大代表参与民主决策的重要体现。人大代表要对审议的各项报告特别是财政预决算等专业性较强的报告进行认真了解和思考,力求做到发表意见时抓住关键、有的放矢、科学合理。人大代表享有依法联名提出议案,依法提出质询、询问以及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权利,这是人大代表行使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人大代表要及时吸收民意,回应群众关切,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比如对生态环境、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社区养老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和典型性问题进行梳理,提出年度监督议题,并全程参与监督,推动监督意见高质量办理。

  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来自人民,身上有着鲜明的人民底色。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为群众办实事,是代表依法履职的基本要求。要扑下身子,到田间地头、工厂车间,走进群众,真正了解老百姓在想什么、忧什么、盼什么。要练就履职尽责的硬本领,锤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担当尽责的过硬作风,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多到困难多的地方、矛盾多的地方了解情况和解决问题,真正把群众的“问题清单”转变为“履职清单”。持续开展“代表行动”,坚持五级代表共同参与,组织代表集中聚焦履职,开展代表视察调研。厚植为民情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更好发挥人民代言人、岗位先进、社会模范作用,在打造全省支点建设先行区中当先锋、作表率。

  (作者系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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