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俊做客《行风热线》直播间,围绕我市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的成效、具体政策等热点内容,与市民朋友在线交流。
我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量达2万余份
我市自2024年4月24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以来,取得了突出成效,有效刺激了新车销售市场。
2024年,共拨付补贴资金十六批次,金额总计1.6亿元,总量12340台,带动新车消费额17.2亿元。其中,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总量3788辆,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总量8552辆。
2025年1月1日以来,补贴申请提交总量近8000台,已拨付补贴资金九批次,金额总计7878.9万元,总量5851台。其中,拨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3826.5万元,总量2154台;拨付汽车置换更新补贴4052.4万元,总量3697台。
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
郑俊介绍,今年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主要可以从报废补贴(国补)和置换补贴(省补)两个维度进行解读。
针对报废汽车,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湖北省,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其中,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5万元。
针对置换汽车,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个人消费者在湖北省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转让车辆、新购车辆分别完成转让登记、注册登记,按新购乘用车含税销售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补贴。
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6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0.9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0.7万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2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20万元(含)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3万元。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且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
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申请条件
根据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实施细则,申请相关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
汽车以旧换新活动面向的是个人消费者,非企业;报废及转让旧车的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的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报废及转让的符合条件的旧车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本人名下;申请报废补贴需准备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四类证明材料;申请置换更新补贴需准备《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旧车转让后《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四类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需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获得;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置换的旧车应完成转让登记已不在申请人名下。
个人消费者可于2026年1月10日前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微信、支付宝、抖音、云闪付“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信息,向补贴受理地申请;在“懂车帝”APP“政府补贴”板块领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格并填报申请补贴信息,向补贴受理地申请补贴。
编辑观点:
以旧换新政策是国家在新形势下提振消费的重要举措,其对汽车市场的积极影响已经显现,并将继续在未来发挥重要作用。与时俱进、因地制宜,是以旧换新政策能够持续激发消费活力的关键。我市相关部门要不断完善政策流程,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企业要创新发展,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消费者需理性消费,做出符合自身需求和社会发展的选择。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将激发出更澎湃的发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