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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保障职工权益

平等协商,让职工呼声有回应


  本报讯(见习记者周安一 通讯员胡孟越 欧阳钰海)近日,江陵县湖北江荆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举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协商,现场签订包含7项具体保护条款的集体合同。

  现场,江陵县总工会工作人员解读了集体协商的原则与流程,企业和职工就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健康检查等关键议题展开“面对面”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签订集体合同,具体为:产假执行国家基准并细化流产情形;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企业每年组织妇科体检并发放每月20元卫生费;建立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机制,参保职工最高可获6万元互助金等。

  江陵县总工会专职指导员刘维学介绍,集体协商是《劳动法》《工会法》赋予职工的法定权利。今年,江陵县在全县省级市级典型培育企业中全面推广,目前,全县51家建会非公企业中,已有40%开展协商,剩余企业将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

  江陵县总工会将持续深化集体协商工作机制,组织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深入企业一线,通过问卷调查、座谈等形式,精准收集职工在薪酬福利、劳动保护、职业发展等方面的核心诉求,组织企业方与职工方进行平等对话,推动达成共识后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集体合同,确保职工权益保障措施落地见效,助力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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