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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人民法院院长毛华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石首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工作情况 2020年,我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2020年共受理案件3260件(含旧存208件),审执结案件3169件,结案率97.2%,31名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02件。 一、强化责任担当,服务防疫大局,全力筑牢司法工作防线 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院积极响应号召,全院100余名党员干部投身防疫一线。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迅速组织6个防疫工作队深入共驻共建社区、密接确诊患者医护人员隔离酒店、国际华城小区、扶贫联系村等地点,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参与疫情防控,共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国际华城小区内有多名确诊病例,专班干警不惧风险、履职尽责,值守小区33天,获业主赠送锦旗,其先进事迹被登载在人民日报客户端。同时,向新厂镇赵家湾村、调关镇伯牙口村捐赠口罩2500只,为酒店隔离医务人员捐赠生活物资2次,购买路家铺社区农户1000余斤滞销蔬菜赠送给包保小区居民,法院食堂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约60名工作人员提供就餐,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严厉打击涉疫情犯罪。在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打击破坏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审结余某口罩诈骗案,被告人余某在疫情防控期间,虚构口罩经销商身份,利用支付宝骗取我市被害人姚某口罩款1.8万元,因余某主动投案、积极赔偿、取得谅解,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妥善化解疫后纠纷。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我院积极服务复工复产,把握涉疫纠纷特点,精准落实司法政策,引导当事人协商和解、共担风险、共渡难关。全年调解涉疫情劳动争议、建设工程、房屋买卖与租赁、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368件。依法审理我市某家具厂与租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承办法官根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参照相关政策,判决出租人减半收取2020年第一季度租金,原被告均服判息诉。 二、聚焦中心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全力保障“三大攻坚战”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配合全省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依法严惩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长江沿岸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30件。审结余某等23人捕捞螺蛳案、汪某等10人非法采砂案,除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外,还判决被告人承担生态损害修复金共计100余万元,通过“打”“罚”并举,从源头上震慑和防范犯罪。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1月,我院受理市检察院诉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石首分局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案。案件判决前,该局已积极督促涉事公司转移处理露天存放的约200吨废油砂,及时改善环境受损状况。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年投入帮扶资金30万元,帮助扶贫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落实教育扶贫资金10万余元,惠及贫困学生47人;将9名贫困户安置到公益性岗位,实现年创收6万元;鼓励发展特色产业,激发内生动力,为107户贫困户落实产业奖补资金13万余元。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违法犯罪,原团山寺镇干部田某挪用扶贫搬迁工程拆除旧房保证金用于个人经营活动,在扶贫物资采购、危房改造项目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提供帮助,被判处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底线思维、守土尽责,在追求公正公平的同时最大限度平衡利益,促进和谐。在市委领导、相关乡镇和市直部门努力下平稳推进化解书香门第50户业主与开发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碧桂园利达城业主与开发商装修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国际华城小区业主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群体性案件。组建精干专班,配合推进市垃圾填埋场项目建设,取得较好效果。 三、集中攻坚克难,决战扫黑除恶,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六清”行动,加快“案件清结”。6月,开庭审理石首市“2号”黑案——计高洪等21人涉黑案。兼顾防疫要求和庭审需要,积极组织协调律师进所会见、借助信息化手段网上召开庭前会议,研究制定符合防疫和安全要求的庭审方案。该案是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湖北省“面对面”审理涉黑案件第一庭,为全省提供相关工作经验,湖北电视台长江新闻号栏目对庭审作了专题报道。坚决“打伞破网”,审结“保护伞”案件4件,对5名公职人员判处刑罚。加速“黑财清底”,及时对涉案财产采取查封、扣押、评估、拍卖等强制措施,执行到位“黑财”3553.04万元。注重“行业清源”,针对案件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8件,督促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堵塞违法犯罪漏洞。 持续惩治重点领域犯罪。全年受理刑事案件289件,审结280件。从严惩治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犯公民财产犯罪39件,被告人刘某以项目入股为由诈骗资金18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6件,被告人成某强奸不满十四周岁幼女,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一个月。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件。原大垸镇某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吴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骗取国家惠农补贴,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受理行政案件22件(含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件),审结2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审查石环罚字〔2019〕5号、〔2019〕8号石首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对市首龙水产科技、兴旺肉业公司罚款和加处罚款共计90万元的决定,有力支持依法行政。审结监利女子石首“被结婚”案,协调民政部门撤销人证不符的婚姻登记。审结刘某不动产错误登记案,促使刘某和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就不动产登记和行政赔偿和解,切实化解行政争议。加强与行政机关互动,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社区干部旁听庭审100余人(次),使案件审理成为法治宣传的公开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依托司法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精准服务企业。坚持依法合规、平等保护,拓展服务企业有效司法措施。充分保障少数投资者权益,审理股东资格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3件,依法支持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利用党日活动主动深入瀚煜建材、荆安汽车零部件等企业了解复工复产、生产经营状况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建立法院与金平工业园联系制度,帮助湖北中汽科技化解买卖合同纠纷。实行涉企案件先行调解制度,邀请人民调解组织参与,促成市财政局与湖北润森包装等12家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诉前达成调解协议,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落实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坚决落实湖北省高院《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的暂行规定》,对案件的审理程序和裁判结果可能对企业造成的经济影响进行评估,审慎采取保全、执行措施。在处理长恒医院、达宝置业、盛佰联商业管理等公司为被保全人的案件时,主动联系原被告做好协调工作,采取暂缓保全、柔性执法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加快推进破产案件审理进度,对申请破产企业进行精准识别,对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危困企业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程序,对产能落后、不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快速推动破产清算。9月,审结破产清算案件1件,引导其依法有序退出市场。 五、牢记初心使命,践行司法为民,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全力保障民生权益。全年受理民事案件2026件,审结1965件。落实城乡统一赔偿标准,推动实现“同命同价”,审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18件。重视家事审判,与市妇联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新厂、调关、绣林3个人民法庭设立家事法庭,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维护弱势群体权益,调解年过六旬河南籍老人到小河口镇追讨工资案,疫情期间被告阻隔在家,承办法官多次向其释法析理,被告通过微信给付工资4000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年减免缓交诉讼费6.45万元,为家庭主要劳动力丧生的黄某、身患癌症的郑某等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5万元。 全力执行生效裁判。全年受理执行案件923件,执结902件,执结标的达3.6亿元。为克服疫情影响,多渠道寻求解决办法,化解执行难题。主动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及其他部门对接,协助督查办案;实施繁简分流、分段集约、类案集中的办案模式,提升执行效率;用足用准强制措施,司法拘留20余人,将1443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12月,执行干警远赴浙江省天台县拘传一名被执行人,因现阶段对“老赖”实施拘留需对其进行核酸检测,为杜绝疫情成为“老赖”护身符,执行干警白天不断与当事方沟通,晚上轮班看守等候检测结果的被执行人,用四天三夜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全力提升服务水平。从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出发,按照上级法院部署,积极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广应用移动微法院、网上保全、电子送达、线上调解、律师服务等平台,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次通办。当事人可以通过微信登录湖北移动微法院申请立案、提交材料、联系法官,足不出户解决纠纷。全年网上受理立案申请694件,线上调解627件,裁判文书上网3189份,庭审直播258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先后在路家铺社区、团山寺镇街道、高基庙镇小学有针对性地进行《民法典》宣讲,有效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六、突出党建引领,抓实作风建设,全力打造德才兼备干警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摆在首位,自觉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周五支部学习活动,以抓具体工作的成效对学习成果加以检验。以“党建+志愿服务”模式主动融入“社区吹哨、党员报到”。助力“无讼社区”建设,在共驻共建社区成立诉调对接工作队,安排1名法官驻点开展调解工作。全院80余名党员干警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开展敲门行动,对接处理居民需求60余个。乡镇法庭克服案多人少矛盾,积极参与防疫防汛、矛盾化解、非正常死亡突发事件处置等中心工作。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提升,扎实开展“以案为戒、严管队伍”专题警示教育、“作风建设年”、“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违规违纪违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法院工作人员任职回避报告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全院干警队伍管理。坚持集中发力,治标治本,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法院工作全面提升。 加强整体能力建设。招录公务员9名,雇员制书记员11名,进一步充实干警队伍。分批组织干警参加“人民法院大讲堂”《民法典》专场辅导讲座,不断更新干警法律知识,增强新法适用能力。结合不同岗位开展审判执行、安全保卫、信息化应用等队伍大练兵活动,切实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和实务能力。全年7人(次)6个单位获得市级以上表彰,1个案件被荆州中院表彰为“2020年度全市法院精品案件一等奖”,3份裁判文书被评选为“2020年度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继续完善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积极强化司法公开透明,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为石首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持之以恒服务发展大局。二是持之以恒落实司法为民。三是持之以恒推进公正司法。四是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五是持之以恒主动接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