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0版:公安新闻

县人民法院
宣判25起非法捕捞案

  本报讯(通讯员郑堂兴)日前,县人民法院用刑事速裁程序对25起非法捕捞案件集中宣判。26名被告人均以放置地笼捕鱼等类似方式在禁捕区域非法捕捞水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结合庭审查明的犯罪事实以及各被告人案发后的具体表现、认罪悔罪态度等,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对26名被告人判处人民币500至1500元不等的罚金。

  庭审中,审判员以依法保护长江生态资源、依法惩处非法捕捞行为等开展释法说理,对26名被告人开展法制宣讲和环保教育,引导被告人以此为戒,自觉遵守长江禁渔法律法规,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据了解,刑事速裁程序是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高办案效率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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