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04版:沙市新闻

区人民法院异地开庭审理民事案件

  本报讯(通讯员刘朔峰)3月30日,沙市区人民法院在松滋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潘某某诉翟某某、李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本次开庭是沙市区人民法院通过异地开庭的方式所审理的一起民事案件,被告翟某某因涉嫌毒品犯罪被收押至松滋市看守所。为确保案件如期顺利开庭,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沙市区法院决定到松滋市法院进行庭审。经与兄弟法院沟通,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方案,确保庭审如期顺利进行。

  庭审过程中,沙市区法院干警与兄弟法院紧密配合,所有人员坚守岗位,各司其责。庭审结束后,被告翟某某被沙市区法院法警大队两名干警安全还押回松滋市看守所,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圆满完成了此次庭审任务。

  一年来,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沙市区人民法院在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的同时,积极主动做好各类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群众诉累。今后,沙市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审判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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