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03版:综合新闻

酒后停车场挪车涉嫌危险驾驶
松滋市检察院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

  本报讯(记者陈雪玲通讯员赵雨晨)近日,松滋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省人大代表、松滋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公安机关、镇村代表、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领导等受邀参加。

  据了解,2020年10月31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到餐馆与同事进餐时饮用白酒,饭后欲从车上拿包后步行回家,因其车辆停放不规范,挡住A车驾驶侧车门,便启动车辆挪车,挪车过程中与B车发生轻微剐蹭的道路交通事故。民警现场对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66mg/100ml,后民警提取其血样送检,含量为147.86mg/100ml。经认定,陈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本案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情况,并单独对“危险驾驶罪”和“道路”的认定进行详细说明。听证员分别发表意见。当事人陈某陈述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非常后悔。

  听证会后,该院将把会上搜集的意见上报至检察委员会,由检察委员会综合全案情况及听证员评议意见,对本案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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