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0版:特别报道

洪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1年11月22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2017年至2021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0924件,结案19418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从2017年的61件增加到2021年的135件,增长了121.31%,在案件总量和人均办案数均大幅增长态势下,综合办案质效呈良好发展态势。其中,2021年1至10月共受理各类案件7118件,结案5540件,结案率77.83%,收案数和结案数与去年同比分别增长118.21%,116.15%。五年来,审判执行质效大幅提升的同时,也涌现一批先进典型,共有7个集体和44名个人受到荆州市级以上奖励表彰,其中司法警察大队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一、公正高效执法办案,司法为民谱写新篇章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平安稳定;化解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加强行政审判,助力法治建设;深化执行攻坚,维护胜诉权益。

  二、聚焦社会发展稳定,服务大局展现新作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三、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司法公信取得新成绩不断完善审判权制约监督体系;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

  推动诉讼服务转型升级;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公信力;加快智慧法院和基层基础建设。

  四、始终坚持强基固本,队伍建设呈现新风貌突出思想政治建设;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司法能力建设。

  五、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司法民主汇聚新动能

  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把法院工作自觉置于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办结人大建议。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加强与“两代表一委员”的联络沟通,定期开展走访、恳谈活动,认真吸纳研究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参与调解、旁听庭审,增进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五年来共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6场次,恳谈会16场次。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动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3272件。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与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相比,少数干警在思想理念、工作方式、司法能力上还存在差距;二是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诉讼服务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还有待进一步推进;三是抓党建与审判的融合发展不足,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等建章立制还应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直面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今后五年工作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紧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题,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洪湖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根本,开创政治生态新局面。二是以服务大局为核心,服务经济社会新发展。三是以司法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四是以改革创新为载体,实现公正高效新突破。五是以队伍建设为根基,培树法院队伍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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