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7版:平安·法治石首

用行动践行公平正义为民本色
“粤鄂”联动,司法救助暖人心

    □通讯员杨平胡怀文记者车荣华

    近日,“粤鄂”检察机关联合开展司法救助,解决燃眉之急、谋划长远之计,让救助家庭感受到了司法救助的温暖。

    据了解,2018年11月,石首人王某某之子王某甲在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因交通肇事致死,经民事判决肇事司机雇主应赔偿的48万余元一直未执行到位。2020年3月,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中,发现王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去年11月16日,该院向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发出司法救助协助函,商请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某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收到协助函后,石首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前往王某某家和所在村民委员会了解情况,并将调取的材料和函复及时邮寄新会区人民检察院。经调查,王某某与患乳腺癌的妻子均已年过70岁,失去劳动能力,被核定为农村低保户,儿媳严某为智力三级残疾人,无劳动能力,还有两名8岁和5岁的孙子、孙女需要抚养,以前家庭生活来源主要依靠王某甲的打工收入。王某甲因车祸离世后,家庭除了每月的低保救助金外,生活来源有限,家庭经济非常困难。

    新会区人民检察院在收到石首市人民检察院的函复及材料后,于11月23日决定对王某某一家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解决了一家的燃眉之急。

    对于这个缺乏经济来源的家庭,如何形成长效帮扶救助机制,巩固帮扶成果,显得尤其重要。为此,新会区人民检察院和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发起联合救助,谋划长远救助之策。

    石首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和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紧密协调、了解相关情况,并针对如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帮扶和争取社会帮扶进行研究。在石首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教育局等部门的支持下,王某某孙子、孙女每人每月1440元的低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和教育扶贫政策待遇均落实到位。

    由于儿媳严某的低保和残疾人补贴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石首市残联针对她的特殊情况,只能为其申请临时救助金和临时救助物资。为此,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前往湖南省华容县残联了解相关情况,协助办理低保和残疾人补贴事宜,因跨省办理流程较为复杂,目前还在协商办理中。

    1月17日,石首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和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干警还为王某某的孙子、孙女挑选了冬衣和生活用品,给孩子们送去了春节前的祝福与温暖。1月24日,石首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张卫斌和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李宏峰等一行前往王某某家开展春节慰问,送去了2000元临时救助金和电饭煲、电磁炉等物资,鼓励一家人坚定信心,齐心协力走出伤痛与困境。

    “我和老伴一定好好的照顾孙子、孙女,让他们好好读书,长大了也要成为像你们这样的检察官。”王某某握住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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