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6版:特别报道

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共促消费公平

    一、年主题涵义

    “共促消费公平”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涵义:

    (一)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实现更有保障消费公平

    公平是实现消费者法定权益的价值基础。我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明确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要遵循“公平原则”。近年来,随着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出现,消费者要求被公平对待的呼声更加强烈。消协组织要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既要在推动解决消费纠纷等常态化工作中促进消费公平,还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出发,积极联动社会各方力量,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共同促进消费公平,让消费者权益法治保障基础更加坚实。

    (二)积极引导“科技向善”,实现更深层次消费公平

    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以及消费业态的快速升级,不同程度上满足了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但是资本的“野蛮生长”和“无序扩张”使得一些平台和经营者违背“科技向善”的伦理价值追求,对消费者的消费信息、消费心理、消费行为、消费能力等进行不当采集、筛选、使用,破坏了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和安全便利、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共促消费公平就是要强化底线思维,加强监督规制,引导经营者牢固树立“科技向善”的价值理念,促进各类消费业态、模式规范发展,保障全体消费者享有平等的消费权利,摆脱过度差异化和歧视等带来的消费不公,实现更深层次的消费公平。

    (三)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实现更大范围消费公平

    中央提出要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十四五”规划明确要保障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基本权益。共促消费公平是促进全体消费者的消费公平,既要推进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供给,也要强化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等特殊消费群体的保护力度,补齐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乡镇和县域地区消费环境的建设短板,使他们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更大范围的消费公平。

    (四)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实现更可持续消费公平

    消费公平不仅包括代内消费公平,同样包括代际消费公平。2021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在消费领域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共促消费公平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要倡导消费者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和可持续性消费方式,意味着我们当前的消费要为子孙后代的可持续消费负责,更加关注他们的消费公平诉求,为他们留下更多的地球资源,让子孙后代能够与我们一样公平地享有消费权利,实现更可持续发展。

    二、年主题目标

    (1)凝聚社会力量,推动社会共识,筑牢消费公平社会基础。认真履行法律职责,发挥消协公益性社会组织平台作用,汇聚消费维权各方力量,强化消费公平共识,消除消费领域不公和歧视,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夯实消费公平基础,为推动社会公平贡献消协力量。

    (2)加强理论研究,促进制度完善,夯实消费公平法治保障。近年来,暴露出诸多消费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公平、消费者“急难愁盼”的热点难点问题,消协组织要针对有关问题加强理论研究和分析研判,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辅助政府部门决策,不断强化消费维权制度基础。

    (3)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维权主张,加大消费公平救济力度。面对消费者反映集中、诉求迫切、危害性大、影响面广的消费不公平问题,从典型案例入手,综合运用点评约谈、调查调解、警示批评、信用公示、支持诉讼、公益诉讼等维权方式,切实提高维护消费公平的工作效能,同时合理配置维权资源,努力补齐农村地区、特殊群体、新兴领域的维权力量短板,让人民群众能够在公平消费中获得良好消费体验。

    (4)强化消费教育,加强宣传引导,壮大消费公平监督力量。加强系统化消费公平教育,帮助各个层面消费者掌握科学合理消费知识,提升自主依法维护消费公平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公平消费的倡导和引领,引导社会各界和消费者对消费不公平现象勇敢说不,拒绝经营者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榨取消费者剩余,对消费不公平现象形成强大监督力量,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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