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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张宝龙记者王子瑶)今年以来,我市创新仲裁举措,不断推动劳动关系和谐。近日,荆州市劳动人事仲裁院成功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实现当日立案、当日开庭、当日裁决结案。 陈某于2002年2月进入荆州市某企业工作,2008年10月离职。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企业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于是向市劳动人事仲裁院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其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收到当事人立案材料后,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用人单位,了解具体情况。 为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尽快化解纠纷,在双方当事人放弃举证期、答辩期的前提下,市劳动人事仲裁院采取“要素式办案”庭审模式组织开庭,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确认了陈某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时间。 当日,市劳动人事仲裁院一次性高效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仲裁资源,实现案结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