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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葵 张居正的第一恩师一般认为是李士翱。李士翱(1488年-1562年)字如翰,号长白。长山(今山东滨州市邹平县长山镇)人。嘉靖十三年(1534年)由山西监察御史被贬为荆州知府。在任期间,革除弊规,筑监利、公安江防长堤百里,以御水患,被民颂为贤太守。嘉靖十八年(1539年),李士翱改知承天府(今钟祥市),因修建显陵有功,翌年升湖广右参政,分守湖南道。后官至刑部、户部尚书。“庚戌之变”,首辅严嵩嫁祸于兵部尚书丁汝夔、户部尚书李士翱,丁斩首,李士翱被革职回乡。 李士翱改名说始见于张居正长子敬修作的《太师张文忠公行实》:“时大司徒李士翱为郡太守。先一夕梦上帝剖符封识玉玺,令授一童子。明日进所取士庭下,太师名在第一。李公揖太师升阶,目摄童子何如人,果梦中所见者,乃大喜。更太师初名曰:白圭不足名子,子他日当为帝者师,余得闻命天皇上帝矣。”李士翱之梦张敬修何以得知?显系虚构。 张居正万历三年(1656年)《答中溪李尊师论禅》一信中明确地写道:“正昔童年,获奉教于门下,今不意遂已五旬。”清朝云南弥渡人师范(姓师名范)在《滇系》中说李元阳在荆州知府时,曾“试诸生,得太岳张居正卷,大器之,拔为六百人之冠。时太岳年方十三,后果然。皆以先生为知人”。焦竑《国朝献征录》卷之八十九李选撰的《荊州府知府中谿李先生元阳行状》云:“(李元阳)尝试诸生,得太岳张公卷,评曰:此子当为太平宰相。列之六百人之首及发封始知,张时年方十三岁也。”《中溪家传汇稿》则曰:“尝试诸生,得太岳张居正卷,大器之,拔为六百人之冠。时太岳年方十三,后果然,皆以先生为知人。”内容大致相同。 《太岳集》中有给李元阳的三通书札,除上述《答中溪本尊师论禅》还有《答李中溪有道尊师》和《寄有道李中溪言求归未遂》。信中称李元阳为“恩师”,不忘“童年获奉教于门下”,并说:“十余年间负重剖繁,备极辛楚,然尊道之志未敢少衰也。”张居正还将退隐后与李老师在大理相会的夙愿未能实现引为憾事,并称这一约会为“究竟大事矣”。万历元年(1573年),张居正得知李元阳修建大理崇圣寺,还万里迢迢托人送上“饭僧银二十两,禅衣一具,内色纻二端”,以示敬意。 黄仁宇《万历十五年》云:“张居正少年时代的课业,曾经得到当地一位官员的赏识。此人名李元阳,字中溪。他的一生与李贽极为相似:在中年任职知府以后即告退休,退休以后也以释门弟子兼儒家学者的姿态出现。” 从李元阳的著作中也可找到相关证据,张居正在参加乡试落选后第二次应试那年正好是李元阳在荆州府知府任上,但是那年张居正不是十三岁而是十六岁。朱东润《张居正大传》云:“嘉靖十九年,居正十六岁,再应乡试,这次居然中试。”从《李元阳行状》看,他是嘉靖十八年(1539年)上任荆州知府,二十年(1541年)回大理的。李元阳在给马理的书札《答溪田翁尊师马先生》中说“庚子在荆州时”,庚子即嘉靖十九年(1540年)。 “三塔倒影”是大理的必游景点,而“三塔”就是李元阳维修加固的。李元阳(1497年—1580年)字仁甫,号中溪,云南大理(古称太和)人,比李士翱小9岁。嘉靖五年(1526年)中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因参加议论为嘉靖皇帝生父封号的所谓“大礼议”而被贬江西分宜县,改授江苏江阴知县。任职期间,兴利除害,体恤民苦,并以廉洁著称。嘉靖十五年(1536年)以御史巡福建。嘉靖十八年己亥(1539年),皇帝的生母章圣皇太后去世,梓宫(棺材)运回显陵安葬,李元阳因上疏劝谏,被贬往荆州任知府。 荆州地近嘉靖帝的龙兴之地,拜谒皇陵者络绎不绝,仅应付频繁的接待就苦不堪言。当时荆襄百里之间没有水井,李元阳上任以后,带头捐出俸禄,带领群众开凿水井数十口,并在井边放置石槽以饮马。然后他亲自巡视,加固江堤。荆州百姓感谢其恩,将这些工程命名为“李公井”“李公堤”。乾隆《荆州府志》载:“李元阳,大理人,嘉靖中知荆州。旧堤圮,七州县皆患水,治之无成绩;元阳身任之,再期而成。及忧归,一府皆垂泣远送之,祠祀焉。” 李元阳清正耿直,对政治黑暗、官场腐败的现实极为不满,嘉靖二十年(1541年)借奔父丧之机弃官回乡,从此隐居大理40年未再出仕,而致力于家乡文化教育事业。因1515年地震,大理崇圣寺被毁,他花了40年的时间修复崇圣寺,加固三座塔。重修龙华寺、大士庵、万松庵、观音庵、千佛阁等。将大理城内的玄真观迁往苍山中和峰半腰建成中和寺。兴建书院“桂香楼”,后改名为中溪书院。 李元阳深谙佛道,洞穿世事,其诗澹泊、旷达。刘文徵《滇志》称其诗“森爽潇洒,有尘外致”。他书法温润拙朴,允称大家。不仅大理,昆明、安宁、腾冲的庙宇碑文撰书多出其手,远至湖北、福建也有其书法碑刻流传于今。 他寄情于苍山洱水之间,著有《艳雪台诗》《中溪漫稿》《心性图说》,编纂了嘉靖《大理府志》和万历《云南通志》。被誉为“史上白族第一文人”,在云南文化史占有重要地位。 万历七年(1579)冬,52岁的姚安知府李贽曾访问84岁的李元阳。李元阳作《卓吾李太守自姚安命驾见访因赠》和《感通寺送卓吾李太守回任,自姚安见访往复千余里》。次年李元阳病逝后,李贽作《李中溪先生告文》云:“公倜傥非常人也”“勇猛坚固,转不退轮,为海内贤豪驱先”。 李元阳墓位于苍山应乐峰下崇圣寺三塔西200米处,墓坐西向东,有石牌坊一座,通道两侧立有石人、石马、石狮、石象、石鹿10躯,墓高约10米,宽5米。毁于上世纪六、七年代,现仅存遗址和残损的墓志铭。 李元阳去世后,湖北荆州人刘维赴任云南监察御史,曾动员其他地方官员捐资刻印《中溪李先生集》(也称《中溪家传汇稿》),民国时期由李根源编入《云南丛书》刊行,更名《李中溪全集》。 沙市中山公园有一座石拱桥叫会仙桥,建于南宋淳熙年间(1174年-1189年),原在沙市三清观(今紫云小区),1933年因修克成路(今新沙路)迁建于公园。三清观供奉玉清(元始天尊)、上清(太上老君)、太清(化身为老子),故名会仙。会仙桥相传为李元阳“感梦而成”,就是说他梦见神仙之后修建的,这是李元阳在荆州留下的唯一遗迹。 (作者系荆州市社科联副主席、湖北省社科院荆州分院副院长、长江大学楚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