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3版:综合新闻

3年,办理案件1597件
——探访监利市五优股室、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聚焦“双优化”提升满意度

    市法律援助中心。

    □通讯员吴丹宋从峰

    看五优股室比担当作为③

    “司法援助帮我们打赢了官司,让我们生活更有希望。”4月11日,一对40多岁的中年夫妇,在电话中对监利市法律援助服务给予高度评价。

    事情还得从三年前说起。该夫妇身体残疾,常年在外务工,16岁的女儿在老家读书。有次放假,女儿从学校回来,受到同村男子侵犯。

    案件经过前段时间侦办,法院最终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3年。等夫妻俩了解到法院判决,从外地赶回监利时,此案已经过了上诉期。

    “判得太轻了,我们好不容易回趟监利,也不懂上诉期。”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到监利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初步了解案情后,法律援助中心认为此案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鉴于其女儿精神遭受极大刺激,父母身体残疾,行动不便,该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监利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袁纯明、京百泽律师事务所蓝咏帆律师与该村村干部一同前往受害人住处,面对面了解情况,确认申请法律援助是其真实意愿后,与其父母签订了法律援助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等,正式为这个家庭提供法律援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袁纯明说,根据这个法律条文,我们两条腿走路,一方面迅速通过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向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同时,又向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以此引起上级法院重视。

    自此,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屡次往返荆州和监利,不辞辛苦,努力争取司法公正,终于在6个月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男子有期徒刑5年9个月。这对夫妇的经历只是监利市法律援助中心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

    “做法律援助,要有慈爱之心,要伸援助之手,要树保护之盾。”袁纯明说,我们帮助的大多都是弱势群体,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户、妇女儿童、农民工,以及受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等,都是我们法律援助的对象,特别是这个案件,父母都是残疾人,女儿是留守少年,我们不求回报,只求能为他们争取更多的司法公正。

    “法律援助中心,就是让打不起官司的人,都能享受免费的法律服务。”袁纯明说,如果不寻求法律援助,委托社会律师,申诉律师费用至少需一万元,当事人会因付不起律师费而放弃申诉。

    数据显示,2019至2021年,该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97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3000余件,接待咨询人数13751人次。

    近十年来,该中心多次被省司法厅、荆州市司法局评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19年12月,该中心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21年12月,又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据悉,该中心还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提质增效,健全乡村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依托23个乡镇司法所,以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骨干,设立“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打通法律援助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同时,根据群众需要增设“一站式”便民服务措施,让群众充分感受法律援助的温暖,力争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

    今年以来,该中心窗口人员加强学习,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努力提高便民服务能力。特别是为老年人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实行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简化受理程序,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确保老年人法律援助权益得以实现。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好评,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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