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版:荆州要闻

湘鄂赣三省六地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学者发出倡议——
持续深化区域协作 加强长江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本报讯(记者肖潇通讯员张薇)6月1日,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5月30日至31日,湘鄂赣三省六地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和相关学者在荆开展“长江湿地司法保护”联合调研,发出加强长江湿地保护的环境司法倡议。

    倡议书指出,湖北、湖南、江西三省人民同住长江边、共饮长江水,有着相邻、相近、相似的湿地资源,具有相同的文化传承与长江血脉。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全面加强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始终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开展湿地保护工作。

    要在湿地资源管理、湿地的保护与利用、湿地修复以及对违反《湿地保护法》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方面,探索构建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联动协作机制,推进形成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合力。要充分发挥湿地保护的环境司法能动作用,推进构建“环保法庭+环境保护巡回审判+环境司法实践基地”的湿地保护环境司法体系。要深入开展《湿地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宣传,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公开庭审、巡回审判等多种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湿地保护思想与行动自觉。

    此外,还要深化湘鄂赣三省法院长江中游城市群审判工作协作机制,加强湿地保护环境司法交流协作,实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共同打造三省法院湿地保护环境司法特色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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