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1版:文化研究

新堤古衙门口

    □李良锷

    清·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朝廷将沔阳州划到安陆通判署管辖。由于新堤特殊的地理位置,对地方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潜在优势,两河(新堤人叫长江为外河,叫内荆河为里河)与洪湖相连,上通巴蜀,下连汉口,交通十分便利,安陆通判署移往新堤(乾隆·《湖北下荆州南道志·公署兵防》)。这是新堤建镇以来,第一次升为地级政府所在地。于是,在新堤东正街北段城乡结合部修建了行署衙门。同时,按朝廷指令,又在其北侧毗邻修建了城隍庙。

    署衙大门其左右沿门侧呈斜线分列,两道30度角,形成一个“八”字。“八”字墙上挂或贴着皇帝的“圣喻”和上级官府的告示。俗话说:“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虽然老百姓对衙门官吏们恨之入骨,也只能是敢怒不敢言。

    走进衙门是大堂。正堂上悬挂着一块匾,上书“明镜高悬”四个大字。这就是升堂大厅,是县令审案的地方。从大堂旁一侧门进去,便是二堂。这里是官员们办公的地方。正堂上挂着四个字“天下为公”。再往后,穿过拱门是一个小院落,走过石子铺的小径,就进入三堂,也称内堂。这里是衙门官员眷属居住的地方。

    清·乾隆二十八年(公元1763年),沔阳州脱离安陆通判署,同时又将今洪湖一带从沔阳州划出,通判署随之迁出新堤,增设文泉县。县治设在新堤,治所仍在原通判署衙门。不久,朝廷又下了一道令,撤销了文泉县,并在新堤设置沔阳州同署衙门。由沔阳州副职驻新堤任知州同知。同知衙门仍设在新堤东岸原文泉县衙门,直到光绪朝。

    光绪十五年(公元1889年)新春佳节,新堤民众在正月十五元宵节大闹花灯,祝福国泰民安。一桩喜庆盛会,却无意中触怒了老佛爷慈禧太后。她下令湖北巡抚严查所谓的“花灯案”,严惩“乱臣贼子”,将灯会组织者逮捕,以莫须有的罪名,押进大牢。俗话说,官逼民反,老百姓发起抗议游行。朝廷则迁怒于新堤衙门同知,将其治罪并处以极刑。

    清末战乱频发,在战火中,衙门被毁。大堂、二堂烧为灰烬,二堂进入三堂的拱门和三堂官员家眷宿舍尚存。直到戊子年淹大水,将侥幸存留下来的残垣断壁彻底冲塌。

    古衙门虽然不在了,但新堤人仍将古衙门、城隍庙一带称作“衙门口”。

    解放后,洪湖县服务公司在古衙门遗址建了一栋砖瓦结构的平房,作为早点商铺。直到2017年建设龙街时,古衙门遗址拆除。从此,“衙门口”这个地名随之取消了。

    古衙门北侧有一条小巷,连接东正街和东岸后街。小巷北边便是城隍庙。

    古代各地只要是有衙门,便会在衙门边修建城隍庙。因为城隍庙是列入官方祀典了的。朝廷明文规定,各级衙门必须毗邻修建与衙门一样规格的城隍庙,还规定每月初一和十五,官员必须到城隍庙进香、祭拜。凡新官上任,还须先到城隍庙举行就任奉告礼。城隍庙供奉的城隍神地位崇高,一般由有功于地方民众的英雄人物或贤良正直的名臣充当。

    由于朝廷重视,地方官员尊崇,民众也就把城隍爷奉为保护自己的神灵顶礼膜拜,且敬畏有加,世代相传,便形成了一种信仰。

    新堤城隍庙供奉的是原沔阳州知州李濂。

    李濂,河南开封人氏。他出身贫寒,自幼聪慧过人。少年时就志存高远,勤学苦读。在乡亲们资助下,取得了功名。为报答亲友和父老乡亲的恩德,他一边继续自学,一边在家乡办义学堂,招收贫穷子弟入学读书。三年后,他赴京赶考,一举高中进士。朝廷钦命他为沔阳州知州。他乘船到沔阳州(即沔城)赴任,途经茅埠(新堤的前身),欣赏湖光美景,了解风土人情,作

    了一首《茅江歌》,最后两句写道:

    枫叶如吟采莲曲荷光偏隐捕鱼船

    他上任后,经常布衣小帽,深入民间,了解人民疾苦,倾听百姓呼声。他常到新堤视察,针对“十年九不收”的实情,组织百姓修筑堤防,疏浚河道,减轻赋税,抚恤孤贫。他为官清廉,忧国忧民,因而受到百姓的拥戴,尊称他为“大清官”。后来,他去世了,被全沔阳州百姓誉为“城隍神”。新堤城隍庙供奉的城隍爷就是李濂。

    新堤城隍庙非常气派,门前有一对石象守卫,庙门上方正中,镶嵌着一块匾额,蓝底金字,上书“城隍庙”三个金字。门两边贴有一幅对联:

    别看我庙小神小,若不烧香,瞧瞧那任你官大势大,若有作恶,试试

    解放后,把连通中山街和民主街的小巷拓宽成一条能行车的大路,将城隍庙拆去了三分之二。

    2017年建洪湖龙街时,拆除了摇摇欲坠的城隍庙。而后按城隍庙山门的样式,在龙街中心地段(17号楼),修了一栋仿古建筑,其门楼就是原城隍庙山门的翻版,显得非常高雅。现在这里成了洪湖市非遗、民俗文化研究中心和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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