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记者叶俊荆文静 长江奔腾不息,碧波壮阔浩荡。她,从海拔5000多米的雪山出发,沿北纬30°线蜿蜒逶迤,直泻千里。流经荆州时,留下“九曲回肠”的美丽注脚,再滚滚向东。 荆州依水而建、因水而兴,与水共生、与水共荣。长江在荆州境内径流里程483公里,占湖北近一半,占长江中下游的近四分之一,居全国沿江地市州之首,是湖北乃至长江中下游地区长江大保护的主战场之一。 2018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长江,视察湖北,亲临荆州,明确提出“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四年来,荆州儿女牢记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和谆谆教诲,持之以恒打响了一场轰轰烈烈的长江保卫战,努力实现从“险在荆江”“痛在荆江”到“变在荆江”“美在荆江”的历史性跨越。 守护一江清水永续东流,荆州人民重任在肩。四年的时间不长,但足以令荆江两岸改换容颜。 牢记嘱托增强思想自觉 一直以来,总书记的目光始终关注着波涛涌动的壮美长江,思考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辩证法则,谋划着让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的发展之道。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总书记铿锵有力的话语,激荡万里长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擘画长江经济带战略,把生态修复确定为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首要课题,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有了路线图、总抓手。 2016年9月,《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出炉,将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列在首要位置。 旗之所向,行之所往。637万荆州人民,把总书记殷殷嘱托转化为强大的思想武器和磅礴的实践动力,奋力书写长江大保护的荆州篇章—— 四年来,荆州人民凝聚起“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共识,以“人水和谐共生”理念作为发展的根本遵循,全力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放眼荆州大地,一幅“万里长江、美在荆江”的壮丽画卷正徐徐展开…… 依法治江构筑法律屏障 随着城市化加快推进和经济社会加速发展,过度“开发”“索取”曾使荆江两岸污水横流、码头砂石漫天,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一度到了“无鱼”等级,“险在荆江”成为了“痛在荆江”。 去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该法的施行对保护长江、治理流域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从此,荆江两岸637万人民又多了一个法律武器来保护我们的母亲河。 拿起法律武器,铁腕治江、依法治江,从“靠江吃江”到“靠江护江”—— 深入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进长江沿岸、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五进”等活动,积极引导公众参与长江大保护; 把《长江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摆在突出位置,紧盯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水污染防治、退垸还湖还湿、长江禁捕等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先后颁布施行全省首个“一湖一法”地方性法规《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出台《荆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构建新时代荆州治水工程的“四梁八柱”法治体系; 对照《长江保护法》明确提出的“三线一单”和“四个禁止”的要求,压实各级政府部门责任,形成法律施行的责任体系和工作体系; 开展区域协同执法,与湖南省岳阳市和省内宜昌、荆门、恩施三市州签署《协同执法合作协议》,强化流域共保联治; 大力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案件878件; 以最严标准、最大力度执法,在长江流域重点部位实施“天网工程”,安装186个摄像头对全江段在线监管,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85件,问责各级党员干部273人。其中,荆州江陵“10·16”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被评为2020年度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被生态环境部予以通报表扬。 系统护江开展攻坚行动 牢固树立系统观念,聚焦长江大保护难点、痛点。近年来,直接投入资金400多亿元,开展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关停拆除340处非法砂石码头,腾退岸线55公里,关改搬转沿江化工企业63家,溯源1824个入河排污口,造林69.7万亩,187项任务圆满完成,16个专项战役中有11个被评为全省优秀等次,综合评估连续三年获评优秀等次;实施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2020年综合评估居全省市州第一…… 四年来,荆江两岸发生巨变。荆州成功创建国家级卫生、森林、绿化模范、节水型城市,入选全国第二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获批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城市;荆州市组织申报的“湖北长江荆江段及洪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成功入选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创新守江建立长效机制 积极探索管根本、管长远的治本之策,在全省开创长江大保护的荆州治理新模式—— 在全省率先出台长江岸线管理员制度; 扎实推进河湖库长制,聘用“民间河湖长”,全市9个河湖、35个单位入选省级示范河湖(单位); 扎实推进非法采砂整治,航道疏浚弃砂综合利用模式在长江全流域推广; 在全省提前半年率先实施长江十年禁渔禁捕; 探索建立区域共管共治机制,按照省际间联席会议、四湖流域水质考核补偿机制和监测预警机制,共同构建水清岸美生态环境; 探索以市场化运作为主的造林绿化多元投入机制,撬动民间资本25.6亿元,推进长江岸线应绿尽绿; 荆州城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长江岸线过往船舶垃圾和污染物免费清运; 打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荆州样本”,秸秆禁烧考评2014—2020年全省第一,2021年全省仅次于神龙架; 严格监督问责,以“铁规铁纪”护航大保护,紧盯中央及省委巡视、生态环保督察涉及长江大保护方面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下达监察建议书,促进问题整改到位…… 对长江生态的“让步”,催生荆江两岸好风景。如今,荆江两岸市域森林覆盖率达36.69%,湿地保护率达46.39%,中心城区建成123公里滨水绿道,串联51个口袋公园,城区人均拥有绿道长度1.25公里、绿道覆盖率达91%;生物多样性不断丰富,江豚种群数量由70头增至100余头,麋鹿种群数量由550头增至1100头,野生鸟类增至144种。 四年前,习近平总书记“把长江保护好”的殷殷嘱托犹在耳畔,四年后,绿色成为荆州发展最耀眼的底色。 奔流,是长江前进的姿势,也是荆州前进的姿态。同饮一江水,共护母亲河,637万荆州儿女将继续书写生态诗行,汇聚力量,争做长江大保护的忠实践行者、坚定奋斗者、引领示范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