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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8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彭端阳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易重兵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 刘仁学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彭端阳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易重兵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杨均君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周裔婷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免去: 毛绪亮洪湖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刘富琼洪湖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胡晓林洪湖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 罗国光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胡晓林为洪湖市司法局局长; 万山红为洪湖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任命: 李丽芬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何腾英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肖雯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副庭长;彭娟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副庭长;陈文婷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副庭长; 王娟为洪湖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齐彩为洪湖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