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9版:洪湖新闻

两新能源项目落户峰口镇
总投资额达10.5亿元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吴文鹏汪飞)8月10日,洪湖市举行阳光新能源峰口20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及50MW/100MWh储能项目签约活动,项目总投资额10.5亿元。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公司总经理程晨与峰口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签订合作协议。

    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新能源开发企业里的领军企业,此次投资开发建设的项目为:洪湖卓阳新能源峰口20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50MW/100MWh储能项目,其中,洪湖卓阳新能源峰口20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投资额约8亿元,项目投产后,年产值约8200万元,年纳税约1000万元。50MW/100MWh储能项目,投资额约2.5亿元。

    据了解,该项目拟在峰口镇租用土地4000亩,发展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产业,项目投产达效将为洪湖市优化电力能源结构、实现新能源产业突围提供有力支撑,为洪湖市百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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