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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俊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荆州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高度重视、有力保障下,经开区公安工作始终坚持紧扣中心、围绕大局、服务发展,有力营造了平安、稳定、和谐的区域环境。但受各种条件制约,法治经开区建设的基础比较薄弱、问题比较突出,助推经开区经济发展的作用还不够。政法机关要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荆州,为全市经济发展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法治问题 风险评估“缺失”。风险评估应该贯穿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全环节。但在诸多经济活动中,我们往往更多看重项目资产,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欠缺,法治“体检”开展得少,对可能存在和引发的系列风险隐患的方面综合考虑不全、整体评估不够。管理程序“缺项”。在早期的项目引进、项目落地等活动中,为了抢节点、赶工期,部分职能部门在管理程序上过分简化,导致有的项目未审先建、未批先建、边审边建。行政监管“缺位”。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部分主管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对企业单位暴露的隐患问题发现不及时、介入不主动、处置不到位,小事拖大、久拖不决,导致涉稳事件发生。项目自身“缺陷”。有的企业一开始就打着钻地方政策空子、利用干部急于求成心态的主意,打政策和法律的“擦边球”,套取政策资金,侵占国有资产,损害地方发展。 加强法治开发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是维护法治尊严,尊宪崇法。高扬法治旗帜,树立和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坚持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半年研究一次法治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加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保障。完善政绩考核机制,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健全党委依法决策、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宪法宣誓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支持和保证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为维护法律尊严、公民权利和社会公正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财政资金使用、重大项目投资等重点领域监管,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实现监管全覆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法律服务团队建设,完善群众法律援助与服务机制,实现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全覆盖。 三是利用法治手段,严格执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优化社会治安环境。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聚焦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城市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等民生重点行业领域,不间断开展执法巡查检查,及时发现违法问题,对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社会危害较大的重大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深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实效。 四是运用法治方式,保护权益。始终坚持以维护企业、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正确处理好维权与维稳、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在服务发展上,要立足政府职能、岗位职责。围绕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程建设、生产经营等各环节,既要热情服务、全程服务,又要不打扰、不妨碍,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在服务群众上,特别是在涉稳事件的处置上,要坚决贯彻落实“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坚持运用法治方式,坚决维护保护群众合法诉求、合法权益。 五是开展法治教育,全民普法。压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教育活动,构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要求的普法工作新格局。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节点,通过展示普法宣传展板、悬挂法治条幅、发放普法书籍及法治宣传册、赠送法治特色生活用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电子显示屏、短信平台、微信平台、广播等方式进行日常法治宣传,对重大普法活动通过媒体平台进行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真正做到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百姓生活,让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营造全民尊法学法的浓厚氛围。 (作者单位:荆州市公安局,作者系荆州市委党校2022年春季第2期年轻干部培训班学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