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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任善武)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推行不动产登记改革试点工作,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改善民生,荆州市以松滋市和石首市为试点区域,开展不动产登记“证缴分离”“票税分离”改革试点工作。 通过“证缴分离”改革,购房者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时,实现缴税环节与开发企业税费追缴环节分离,实现买方办理不动产登记与卖方税费脱钩,购房者可凭相关资料,自行缴纳应缴税费后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避免了开发商和卖方转嫁税费。目前,松滋市成功化解松惠小区、乐乡公馆、永兴安置小区、东方明珠等小区涉房涉地信访积案,近600名购房业主拿到了期盼已久的不动产权证书。 “票税分离”改革,购买增量商品房已完成首次登记的,买卖双方依据经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可直接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石首市香榭丽都、江南欣城、弘典苑等小区业主及石首市油厂破产处置的相关业主凭备案的购房合同直接缴纳契税办理不动产登记,群众上访多年的办证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证缴分离”和“票税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实现了市资规局、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和不动产登记等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将群众的办证问题与开发企业的税费追缴等问题进行分离,不再把开发企业缴纳税费作为业主缴纳契税的前置条件,解决了群众办证难的问题,切实提升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