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3版:综合新闻

电动自行车“新规”下月施行
荆州交警回应相关热点问题

    本报讯(记者佘海艳通讯员邓星)“新规实施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怎么办?”“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是否收费?”……《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近日,荆州交警集中回应电动自行车热点问题。

    “合标”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条例施行后,荆州交警将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与经销商、公安派出所合作增设上牌网点,免费进行登记上牌。同时,对申请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一律签订上路行驶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安全头盔的承诺书,并倡导申请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险种。

    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施行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3年,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计算。过渡期内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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