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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陈雪玲 通讯员 冯帅 杨柳青)到处吹嘘自己“有关系”,可以帮他人办理公租房诈骗100多万元,日前,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去年3月,年近六旬的江陵县郝穴镇郝婆婆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吴某某。吴某某谎称自己有“门路”可以帮其拿到公租房,只需要按照他的要求提供务工证明、无房证明、收入证明到窗口办理登记,缴纳一定的“好处费”,在90日之内便会收到答复,并说办不成会在一周内将全部费用退还。 郝婆婆给了吴某某15000元的“好处费”后,便在家等消息。期间,吴某某曾带她去过一次江陵县住房事业发展中心,但吴某某以自己不方便为由没有进去,郝婆婆也未过多怀疑,便独自在窗口提交了材料。随后,郝婆婆多次打电话给吴某某询问租房进展,吴某某却说手续还在办理中,并将其与微信昵称为“房产局杨科长”的大额转账记录发给郝婆婆,打消郝婆婆的疑虑。 直到去年7月,在吴某某多次推脱后,郝婆婆终于察觉有异,赶忙报警。经公安机关侦办和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21年至2022年期间,吴某某通过虚构自己有“关系”可以在江陵县申请到公租房的方式诈骗他人,共计骗取50余名被害人的资金100多万元,所有被害人均未申请到公租房,其中大部分被害人系老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