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版:综合新闻

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两类项目 实现跨省远程异地评标“零突破”

    本报讯(记者刘蜜通讯员彭宵)日前,洪湖市以跨省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完成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类、政府采购类的2个项目评标,实现这2类项目远程评标的“零突破”。

    此次远程评标的项目分别是洪湖市沿内荆河新滩至大沙公路项目和2023年度洪湖市中心城区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治社会化服务项目。评标主场为洪湖市,客场分别为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潍坊市。

    为确保此次跨省远程异地评标首战告捷,洪湖市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动出击、靠前谋划,积极联系电子交易平台相关软件公司,全力做好系统功能的优化与提升,并主动对接加入“10省36县市区跨省远程合作群”,与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和潍坊市签订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合作协议。

    洪湖市下一步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以此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运行规范化、流程电子化、服务标准化,把阳光、法治、高效、廉洁的服务做深做实做细。

    洪湖市“共享法庭”服务企业零距离

    本报讯近日,洪湖市人民法院商事纠纷“共享法庭”洪湖经济开发区工作站为某药业公司追回45万余元货款,从知悉纠纷到妥善办理,不到一个月时间。这是该院商事纠纷“共享法庭”办理的首个案件。

    为高效化解商事纠纷,洪湖法院携手洪湖市工商联创新建立商事纠纷“共享法庭”,并在洪湖经济开发区设立工作站,零距离服务市场主体。同时,双方开展常态化联动、信息共享,着力诉调对接,为商事纠纷化解提质增效。

    今年4月,工作站传来一条园区企业请求解决涉法涉诉纠纷的信息——某药业有限公司与湖南某医药公司因药品买卖产生纠纷,药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医药公司发货12笔、总价值67万余元,医药公司仅支付货款11万余元,仍有46万余元货款及逾期利息未按期支付。新堤法庭第一时间对接,全面了解企业诉求,并向企业释明依法维权途径。4月19日,某药业公司向洪湖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当日立案。

    新堤法庭受理该案后,根据前期了解情况和药业公司申请,迅速对湖南某医药公司账户采取保全措施。近日,迫于压力,湖南某医药公司主动履行了货款本金46万余元。此后,洪湖法院根据原告诉求依法判决医药公司继续支付逾期利息。

    市公证处:

    公共法律显温情 上门服务暖人心

    本报讯洪湖市公证处为着力提升公证服务效能,为群众排忧解难,主动上门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理念,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近日,洪湖市峰口镇居民高某余某夫妇致电洪湖市公证处,称其两老无亲生子女,只收养过一个女儿已远嫁武汉,目前生活起居都是侄子在照顾,所以想将名下的宅基地和房产过户给侄子。

    值班公证员了解情况后,向高某余某夫妇介绍了几种实现合法权益的方式,最后夫妇二人要求按最经济最便捷的遗嘱公证办理,洪湖市公证处详细告知所需资料和办事流程,在得知两老不便前来后,随即微信传送资料并预约了上门办理。

    5月24日上午,两名公证员携带办事设备来到老人家中,按公证流程为其办理了遗嘱公证,文书将在流程办理完毕后邮寄送达。

    近年来,随着《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普及深入群众,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洪湖市公证处作为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工作中面临的家庭财产类事项大幅增加,在做好现场接待咨询的同时,打通公共法律服务与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方便边远乡村及行动不便的群众获得优质服务,积极推出了线上办理、上门服务等一批便民措施,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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