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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肖潇 通讯员 邹颖 周姚桃 近年来,松滋市人民法院洈水法庭立足审判职能,精准定位“环资审判+公益诉讼”,做好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绿色发展三篇文章,为书写“绿色答卷”贡献司法力量。 优化环资审判模式,打造“绿色法庭”。2019年,在洈水风景区设立全省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洈水法庭设立“松滋市洈水河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湿地保护宣教及实践基地”,开展巡回审判、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公开宣判、法治宣传等活动,探索环资案件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机制,构建立体化司法保护体系。 建立联动格局,唱响共治“合奏曲”。以武汉海事法院、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松滋市人民法院签订的《洈水国家湿地公园共建湿地及湖泊司法保护修复基地框架协议》为依托,洈水法庭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合作机制。法庭还注重与洈水风景区运营主体——湖北洈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加强联系,开展常态化走访,共同商讨环境保护措施,促进景区可持续发展。 拓宽普法渠道,营造浓厚氛围。利用“6·5”世界环境日、“2·2”世界湿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洈水国家湿地公园、洈水风景区司法保护基地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向周边群众、游客、景区工作人员宣讲《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倡导加强环境资源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