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荆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纠树并举,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开展了一批不实举报澄清正名,查处了一批诬告陷害、恶意举报案件,有效维护了良好的信访举报秩序,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4起不实举报澄清正名和2起打击诬告陷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关于对沙市区朝阳街道燎原新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李某“故意刁难、不作为、乱作为”等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3年5月,群众实名反映“沙市区朝阳街道燎原新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李某故意刁难,不作为、乱作为,不为某老年公寓出具《问题整改完成证明》”等问题。经调查核实,2022年7月,沙市区民政局联合多部门对辖区养老服务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将涉及某老年公寓的问题反馈给朝阳街道。2022年8月,朝阳街道办事处联合辖区市场监管所、派出所进行实地复查,检查组发现该老年公寓未通过消防安全验收,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并将问题现场反馈给该老年公寓。2023年4月,该老年公寓向区民政局申请养老机构床位补助,区民政局反馈需将前期检查反馈的问题整改完成,并要求朝阳街道燎原新村社区上门检查整改完成情况。2023年4月至5月,燎原新村社区工作人员先后5次上门检查,发现问题仍未整改到位,遂未出具《养老机构安全及疫情防控联合检查问题整改完成证明》,李某不存在故意刁难、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该问题不属实。2023年5月30日,朝阳街道纪工委对李某予以当面澄清正名。
二、关于对江陵县三湖管理区党委副书记禹某某“在工作中不作为、包庇袒护”等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3年5月,群众实名反映“江陵县三湖管理区党委副书记禹某某在协调处理信访工作中存在不作为、包庇袒护”等问题。经调查核实,2023年2月,某信访人因房屋院墙倒塌等邻里纠纷问题信访,禹某某作为分管政法工作领导第一时间包案化解,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并安排三湖管理区政法办牵头,经济发展办(联系城建工作)、资规所以及天星街社区等相关部门参与信访协调。在后续协调期间,禹某某分别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见面沟通,并通过联系双方亲属、同事做好思想疏导,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禹某某不存在不作为、包庇袒护等行为,该问题不属实。2023年6月21日,江陵县纪委监委通过书面方式对禹某某予以澄清正名。
三、关于对公安县民政局“侵占冒领某退役军人自谋职业安置补助款”等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3年1月,群众实名反映“公安县民政局侵占冒领2003年度某退役军人自谋职业安置补助款5000元”等问题。经调查核实,该县2003年度某退役军人在按相关政策办理社保业务过程中,发现入伍档案内“县政府退伍军人安置办自谋职业经济补助协议”上的签名字迹不是其本人的,涉及补助款5000元。因年代久远、记忆模糊,怀疑补助款可能被工作人员冒领。根据县民政局(原退伍军人安置办)原始资料显示及该退役军人母亲旁证,2003年,同期自谋职业退役军人的安置补助款均发放到人。其中,该退役军人因在外务工,由其父亲(已逝)代签领取补助款。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不存在侵占冒领行为,该问题不属实。2023年5月10日,公安县纪委监委通过会议形式对县民政局予以澄清正名。
四、关于对石首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谢某“与他人串通套取国家补贴”等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3年5月,群众实名反映“石首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谢某与某‘空壳’专业合作社法人串通套取国家补贴”等问题。经调查核实,2021年7月,该专业合作社申报新建通风库和冷库补助项目,同年12月完成建设,申请验收。2022年6月,省农业农村厅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项目建设开展省级验收,认定合格。2023年2月,石首市农业农村局与第三方工程咨询公司完成工程质量审核和财务支出审计。2023年3月,市农业农村局依据《石首市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项目验收方案》,确认该专业合作社冷库等项目建设奖补资金30.3565万元。在此期间,谢某工作职责与相关项目审批、建设、验收等业务均无联系,谢某不存在串通他人套取补贴行为,该问题不属实。2023年9月11日,石首市纪委监委通过书面和当面方式对谢某予以澄清正名。
五、关于查处荆州区城南街道白龙社区郭某某诬告陷害问题
2023年4月以来,郭某某因个人违建拆除不合理诉求未得到满足,便捏造荆州区城南街道白龙社区党委书记丁某接受某开发商企业利益输送、强拆居民房屋等问题,多次、多层、多头向有关职能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恶意举报。经荆州区纪委监委核查,反映问题均不属实,涉嫌诬告陷害,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核查中,郭某某出具认错书,承认其意图通过贴牌举报基层干部,达到施压解决不合理诉求问题。鉴于其积极配合核查,认错悔过态度诚恳,未造成严重后果,2023年8月,经公安机关查处依法给予训诫。
六、关于查处监利市红城乡张巷村段某某诬告陷害问题
2022年6月以来,段某某因个人社保办理不合理诉求未得到满足,便捏造监利市农田建设中心财务会计邹某某在任三洲镇财政所出纳期间,伪造领款单、涂改支票存根、贪污事业单位人员置换身份补偿金等问题。经监利市纪委监委核查,反映问题均不属实,并向其反馈了核查结果。段某某对核查结果不认可,仍多次向纪检监察机关恶意举报相同问题,涉嫌诬告陷害。2022年10月,监利市纪委监委将段某某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2023年6月,监利市公安局经调查认定其行为构成诬告陷害,依法给予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