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蜜 通讯员彭宵)日前,洪湖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暂行办法,随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分公司开出首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单,标志着洪湖市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项目正式落地,开创了洪湖市建筑工程领域质量监管新局面。
此次参保的是洪湖市气象观测场迁建项目,于2023年3月破土动工,项目拟用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其中工程建筑部分面积约288平方米,投资总额约450万元。根据保险条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承保人,业主在保险期间内发现工程存在保险范围内的质量缺陷的,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缺陷保险”是由工程建设单位投保,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对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间出现的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履行赔偿义务的保险。保险公司将引入第三方风险管控机构,通过专业人士在建设过程中进行质量监督,从而减少工程质量问题发生。项目建设过程中多了一份监督、一份保障,即便遇到质量问题,也能够快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