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
庭内,坚持诚信引导,在案件的审理和调解中将法律指导、诚信教育密切联系,在判决中支持诚信,保护诚实守信者合法权益;在调解中维护诚信,把诚实信用作为当事人达成调解的观念基础,积极引导当事人诚信履行调解协议。
庭外,加强与管理区党委、政府、基层组织的沟通协作,一方面持续深化诉源治理,针对涉营商环境案件,构建化解快速通道,另一方面深入企业送法上门,积极开展社会诚信教育宣传,营造诚信社会氛围,强化崇法守信意识。
守真护信,兴诚信促发展,正是三湖法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用公正司法筑牢社会诚信底线。
守护一桃一虾“丰”景好
黄桃、小龙虾是三湖、六合垸的特色产业,也是富民产业。
一次进村走访中,虾农老杨找到三湖法庭法官,说起了烦心事。“微信上有个老客户‘老张’,一直找我进虾子,还有4万元的虾子钱,一直不给。”老杨无奈地说,像这种不知道对方真实身份,“钱还能要回来吗?”
4万元,对于虾农来说可不是一个小数目。法官迅速行动起来,通过技术手段查看老杨曾收到过的一笔钱款的记录,初步确定了对方名叫某章,孝感人。微信上的购虾人是否就是某章?通过查询,最终,确认为同一人。
找到了购虾人,老杨第一时间提起诉讼,法官立即联系某章。“他有证据,就让他告!”电话中传来对方肆无忌惮的话语。
决不能让诚信经营者合法利益受损。最终,法官以被告缺席做出判决,判定某章支付老杨4万元货款。随后,老杨以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为由申请强制执行,很快就拿回了货款。
“网络时代,一些种养户却还在用老方法、老认知卖桃卖虾,陌生人一个电话、加个微信,就能发货。”熊姣说,因不知购买人真实身份、没有留存相关购销记录等原因,导致货款难以追回的情况时有发生。
针对性普法势在必行。三湖法庭主动走进乡村、合作社走访,梳理果农、虾农经营中存在的普遍问题,立足实际和发展,开展“法治夜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规范经营。同时,与辖区重点市场主体建立常态化联系,定期走访、交流发展中的涉法涉诉问题,通过重点市场主体带动效应,将法治意识传导给更多农户。
近两年来,三湖法庭所辖范围内无一起涉及黄桃种植、销售的诉讼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