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日报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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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7版:文化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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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辨体制”与“不拘格套”是否牴牾?

——浅读袁伯修《刻文章辨体序》

  □ 汪业盛

  荆州市三袁文化协会的王福学主席极力推荐袁伯修《刻文章辨体序》一文,嘱我读后谈点个人看法,遂暂抛俗事,取出张小萍女史前些时赠我的古籍善本《白苏斋类集》,找到了这篇文章。

  《刻文章辨体序》是袁伯修为刻印明初吴讷《文章辨体》一书所作的序跋。吴讷是永乐年间的太医,后来曾做过监察御史、右佥都御史、左副都御史等职官,其一生谨慎廉直、刚正不阿,死后朝廷赠给他的谥号为“文恪”,这一“恪”字概括了其一生。我记得曾在万历年间蒋一葵所撰的《尧山堂外纪》中读到过有关吴讷的两则逸事,一则是其任监察御史时,到贵州巡察返回,当地官员赠黄金百两,其严辞拒收,但贵州官员让人带着箱子一路追到夔州,吴讷遂在箱封上题诗:“萧萧行李向东还,要过前途最险滩。若有贼私并土物,任教沉在碧波间。”另一则是其任都御史时,大理寺少卿杨复,在京甚贫,于是在家养了一头猪,每天让童子到玄武湖边采萍藻为食,可是吴讷却以其不合体制拒之,杨复遂戏作小诗赠吴:“太平堤下后湖边,不是君家祖上田。数点浮萍容不得,如何肚里好撑船!”从这两则故事中可见,吴讷其人,为官为事为人,无不“恪守体制”,有时甚至有点不近人情。其为文也是如此,所编《文章辨体》一书,始终贯彻了“文章以体制为先”这一观点。

  袁伯修是晚明时期“公安三袁”之一,他们提出了“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格套”者,犹“体制”也。提倡“不拘格套”的袁伯修为何要为“恪守体制”的吴讷所编的《文章辨体》作序呢? 我正是带着这一问题来进行阅读的。

  袁伯修在开篇即用类比法说明了“文章辨体”的重要意义。正如工匠做房子,先要分清庙、寝、堂的区别,否则,东家让你做寝室,你却修成了庙宇,那估计人家要把你扫地出门了。文章也同此理,先要清楚你所要写的是“诗类”还是“书类”,否则就会不伦不类。此外,工匠不仅要清楚庙、寝、堂、观等大类之异,还要知道桷、榱、节、棁等小类之别,“不得匠意而运”;而文人不仅要清楚“诗”“书”之源流,还要辨析“诗类”中骚、赋、乐府、歌行、近体,“书类”中诏、檄、牋、疏、状、志等体制,不得率性而为。譬如说,同为歌行,有的叫“篇”,有的叫“辞”,有的叫“歌”,有的叫“行”,如《白马篇》《归去来兮辞》《琵琶行》《箜篌引》《白头吟》《圆圆曲》《长恨歌》《长安谣》《楚妃叹》《玉阶怨》,这些都是有细微之分的,《文章辨体》中即有详细说明,“本其命篇之义曰篇,因其立辞之义曰辞,体如行书曰行,述事本末曰引,悲如蛩螀曰吟,委曲尽情曰曲,放情长言曰歌,言通俚俗曰谣,感而发言曰叹,愤而不怒曰怨。”不辨小细微,会闹大笑话。

  “公安三袁”旗帜鲜明地反对李梦阳、李攀龙、王世贞等“前后七子”的复古之风,所以在阐明“文章辨体”的重要意义之后,袁伯修提出了自己的文学观点。

  “胡宽营新丰,至鸡犬各适其家,而终非真新丰也。优人效孙叔敖,抵掌惊楚王,而终非真叔敖也。”这段话并不是无的放矢,当时“后七子”的领袖李攀龙提倡“拟古”,其《拟古乐府序》中言:“胡宽营新丰,士女老幼相携路首,各知其室;放犬羊鸡鹜于通途,亦兢识其家。此善用其拟者也。”而袁伯修一针见血地指出,即使再“善拟”,其终“非真”也。

  与三袁大约同时代的吴门印派的沈野在《印谈》中也有类似论述,“诗自晋以降,不能复汉,自晚唐以降,不能复开元、天宝。至于我朝,汉魏盛唐,一时各臻其盛。然往往似优孟之学孙叔敖也,非真叔敖也。哪吒太子剔骨还父,折肉还母,真哪吒太子自在也,又何必用衣冠、言动相类哉? 我朝崆峒之古调歌,弇州之古乐府五言古,沧溟之七言近体,乃其真者,余耳目所亲接。交游中亦不乏其人焉,然不敢擅论及之,海内自有公评。印章自六朝以降,不能复汉晋,至《集古印谱》一出,天下争为汉晋印,其优孟乎? 其真孙叔敖、哪吒太子乎 ?”这里的“崆峒”指“前七子”领袖李梦阳,弇州、沧溟分别指“后七子”领袖王世贞、李攀龙,三人“文必秦汉,诗必盛唐”,拟古拟得可以假乱真,但不过也只是“优孟衣冠”。

  对此,袁伯修提出,不能“抱形似而失真境,泥皮相而遗神情”,而应“绍明作者之意,修古人之体,而务自发其精神,勿离勿合,亦近亦远”“深于文体,而亦雅不悖辑者本旨”。巧合的是,吴门沈野《印谈》也提出了相似观点,我建议袁伯修《刻文章辩体序》与沈野《印谈》两文可相互对照来读。沈野说,“刻古人未尝刻之字,全在处置得宜,刻古人未尝刻之刀法,全在心得之妙,谓之不离不合,又谓之即离即合”“至离而合、合而离,则又难为俗人言也”“出之天然,不用人力”“用尽神通,不及自然之妙”“眼前光景口头语,便是诗人绝妙词”。

  读到这里,我对最初心中的疑问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袁伯修反对“拟古”,但不反对学古,赞同明辨体制,但不赞同泥于皮相,如何让“明辨体制”与“不拘格套”相统一,就在于“勿离勿合,亦近亦远”,其旨则在“发其精神”。“精神”者,“性灵”也,而“性灵”之要,在一“真”字!

  几年前,我曾应邀在张黄小学为江陵县诗词名家工作室的老师们讲课,当时写了一首《论诗》,自觉已窥得“性灵”之一斑,录于此作为结尾:

  墨雨寒烟皆所宜,天工更比画工奇。自从悟得归真法,敢把平常写入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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