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约记者 李诗杨 通讯员 郑佳慧 余月琴
2023年,石首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全市领先、全省一流,奋力打造全省先进院”工作目标,统筹推进发展和安全,忠实履行法定职责,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全面锻造过硬队伍,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实现新突破,为致力“打造门户、建设示范、抢占先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石首篇章实现良好开局,贡献了石首法院力量。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356件(含旧存69件),审执结案件4985件,新收案件数、审结案件数同比上升29.53%、16.42%。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有7个集体和32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绣林法庭庭长王琴荣获“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高基庙法庭、绣林法庭荣获“荆州最美法庭”称号。
政治领航勇作为
聚焦服务大局。市人民法院坚持政治建院,把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到具体司法办案之中。以求极致精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四条工作举措,刚性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开展“法护营商”普法系列活动,审结湖北朗尔电子“执转破”案件,牵头创建“涉民营企业案件自动履行后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先行区,与公安、松滋两地共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全力提升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指标质效。发挥人民法庭前端优势,积极融入共同缔造实践,高基庙法庭挂牌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基地,助力社矫人员回归社会。
深化巡察整改。市人民法院积极配合完成市委专项巡察,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针对三个方面12类问题,深挖根源、综合施策、标本兼治,逐一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落实按期调度、跟踪督办、销号管理,对群众反映突出的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发现问题及时溯源问责,全力破解审执主业、审判监督、队伍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机制梗阻,确保反馈问题整改精准到位、见人见事、不留死角。
完善班子建设。市人民法院严格落实市委部署和上级法院要求,通过交流任职、提拔任职等方式解决班子年龄结构、学历层次、梯次结构不优等问题,调整、退出领导班子成员4人。领导班子带头开展“一下三民”“大兴调查研究”“百名干警进百企”和“法律六进”等活动,投入资金10万余元帮助乡村振兴联系村安装路灯、美化环境,带动全院干警购货助农为群众排忧解难,带领支部干警开展送法进村、以案说法、送法下乡,举办庭审开放日和“普法校园行”活动,宣传覆盖近2000人次。
公正司法促和谐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市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81件,判处罪犯310人。始终保持对盗抢骗、黄赌毒、电信网络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网络跨境赌博等犯罪86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千万余元。从严从重惩处涉毒品犯罪,审结案件9件,对被告人一律判处监禁刑。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慎办理新类型刑事案件,审理石首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被告人薛某抛丢料酒瓶致人受伤,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市人民法院在法治轨道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经过争取支持、组织协调、紧密配合,俞某等19人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重婚罪案庭审及宣判平稳顺利,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九个月不等刑期并追缴违法所得。审结恶案关联案件韩某、肖某非法持有枪支罪案,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在涉恶案件二审期间,提前应对“黑财”执行,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成立协调处置专班,确保及时“打财断血”“黑财清底”。
积极维护民事权益。市人民法院坚持将调解贯穿审判工作始终,妥善审结就业、医疗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民事案件,全年以调解或撤诉审结民 事 案件2067件,调 撤率 达65.80%。依托“法院+工会”调解机制,成功调解18件劳务纠纷案件,帮助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30余万元。落实调判结合,从当事人需求出发,能调尽调,当判则判,对下水道排污、油烟排放等引发邻里纠纷案件,非接触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等案件,依法厘清责任主体,判决担责比例,取得较好效果。
防范化解信访风险。市人民法院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矛盾,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落实“有信必复”,推行院领导下访,返聘退休法官日常接访,认真回应群众诉求,全年办结网络信访件46件、转交信访件44件,院领导接待信访16人次。经院长包案协调,长达三年的洪某信访积案得以化解。突出涉诉信访源头预防,扎实做好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工作,该院一审服判息诉率91.79%,位列荆州第一。
为民初心护民利
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市人民法院积极整合外部资源,推动“一府两院”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形成资源共享、风险共防的化解合力。发挥司法能动功能,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的沟通,寻找实质化解突破口,经调解原告撤诉案件5件。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裁定准予执行非诉执行案件3件。连续两年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引导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
及时兑现合法权益。市人民法院持续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开展“春季惊雷”“雷霆行动”“百日执行攻坚”等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全年执结案件1136件,执行到位标的约1.75亿元。常态化运行执行协作联动工作机制,与市公安局共同成立打击拒执犯罪联合办公室,强化执行威慑,移送拒执案件线索5件,促成执行和解385件。全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67人次,限制高消费632人次,拘传50人次,拘留29人次。创新方式方法,发布2起悬赏通告,征集被执行人行踪线索,及时兑现胜诉权利。
积极弘扬良法善治。市人民法院加强婚姻家庭案件中对妇女人身权益的保护,依法发出人身保护令2份。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对教育子女缺位行为发出家庭教育令1份。严惩侵害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犯罪,熊某等5人组织未成年人在KTV提供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工作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注重弱势群体利益维护,审理全市首例职场性骚扰案入选湖北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托底”功能,发放司法救助金约60万元,传递司法温暖、彰显人文关怀。
深入探索诉源治理。市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触角,努力打造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审判断后的诉源治理体系,组建团队入驻市矛调中心,团山法庭诉前参与调解村级土地纠纷,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示范诉讼机制作用,通过例案调解“一揽子”化解十余起商品房销售纠纷。以司法建议为社会治理“开药方”,全年发出司法建议4份,如在案件审理中发现农业生产者不规范使用无人机作业,导致农业生产财产损害案件多发,该院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并抄送全市各乡镇办区,从加强无人机喷洒作业监管,规范无人机作业过程,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宣传方面提出工作建议,得到积极回应。
改革创新创佳绩
共享诉服体系建设成果。市人民法院以“如我在诉”做好诉讼服务,提供现场立案、网上立案、邮寄立案等多种渠道,广泛适用电子送达,积极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普通程序独任制审判,全年网上立案率达94.77%,网上缴费率达83.68%,电子送达率达94.10%,切实减轻群众诉累。打造“适老型”诉讼服务,指定专人负责涉老年人立案工作,进行“一对一”诉讼辅导,按需提供全流程陪伴引导。积极整合各部门力量及社会资源,引入10家调解组织,12名特邀调解员进驻法院调解平台,与市总工会、妇联等单位常态化开展诉调对接,为当事人提供多元解纷选择,全年诉前调解案件5540件,调解成功3961件。
共享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市人民法院持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夯实工作支撑。规范律师调查令适用范围,探索在线公示、验证程序,共发出律师调查令3份、调查完成率100%。推广应用“庭审录音录像+智能语音识别转写”新型庭审记录方式,庭审时间缩短近30%。搭建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自动推送平台,通过手机短信向当事人推送生效证明671份。推动“胜诉即退费”改革,案件生效后即由法官主动发起退费流程,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收到退费款项,全年办理“胜诉即退费”422笔约219万元。
共享绿色生态保护成果。市人民法院重视环资审判阵地和机制建设,及时监督纠正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审结涉基本农田保护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行政机关对涉案土地进行复垦,建设高标准农田。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19—2022)》,在南岳山森林公园、三菱湖国家湿地公园设立两处司法保护基地,创造性探索制定全省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实施使用工作机制,促进生态修复落到实处。加强特色麋鹿资源保护,探索“法院+”保护模式,入选2023年湖北法院开展长江大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
共享审判体系现代化成果。市人民法院以内部挖潜增效为原则,探索制度化、精细化的审判管理路径,提出项目化推进、节点式落实工作方法,对推进不快、效果不佳的庭室,由主要领导约谈庭室负责人。以均衡结案为导向,办案业绩周通报、月调度、季考核。建立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督办机制,帮助承办法官协调沟通、化解矛盾、及时结案,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实现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