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大玲 通讯员王秋霞 徐轲)一公司向两家“合作单位”支付诚意金或保证金后,却遇到了同样的问题,那就是迟迟等不到进场施工的通知。2700万元的诚意金和保证金还能拿回吗? 近日,荆州经开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经过数月努力,成功为受害公司追回2700万元损失。
去年11月,经侦大队接到辖区某公司负责人李某报警称,年中,他在朋友王某的介绍下,先后承接了湖北孝感和广东广州的两处项目。公司先后与两个项目签订合作协议,并按照协议分别支付1200万元的保证金、1500万元的诚意金,协议内写明进场施工时间。
谁知,到了约定时间,两个项目均出现同样的问题——不能进场施工。李某多次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但对方均找借口搪塞。意识到被骗后,李某报警求助。
经侦大队民警第一时间受理案件,先后多次赶赴孝感、武汉、深圳、广州等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过实地查勘项目、走访相关单位,民警基本掌握情况,李某所反映情况属实。
经进一步工作,民警成功将两起案件中的嫌疑人张某、赵某抓获。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嫌疑人如实交代事情经过。
在民警的政策攻心下,嫌疑人积极配合开展退赃工作。近日,两起案件的嫌疑人均将涉案赃款退还给受害人李某的公司。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