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子瑶 通讯员甘茹)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发展,近日,《荆州市财政局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布,在七个方面提出24条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
——持续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保障市场主体自由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保障代理机构依法从业。
——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严格执行意向公开政策,加快政府采购数字化转型。
——强化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完善内控管理、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加强需求管理,落实专员制度。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高预留份额,支持大中型企业带动小微企业发展,加大价格评审优惠力度,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绿色发展。
——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减少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合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强化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加强合同签订和备案管理,强化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管理,建立约束机制。
——优化政府采购法治环境。加强信用监管,加大督办通报和处罚力度,优化质疑投诉处理机制。
《通知》明确,在数字化转型上,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一个账号、一个CA证书就能参与全省的政府采购活动,实现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一网通办”;在落实政策功能上,对2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5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5%),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在降本增效上,实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能网上核实的一律不要求现场提供,减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在验收支付上,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鼓励采购人由原先的按不低于合同金额35%的比例提升至40%的比例提前支付合同款项,减轻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