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肖丽琼左晨)10月9日,湖北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营主体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聚焦“三不一重”突出问题,提出15条具体举措促进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
聚焦破解执法不规范问题
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办案。健全公安机关涉企执法办案制度机制,强化涉企执法监督管理。推进检察、公安等系统信息双向交换和共享,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
深入开展过度检查、过度执法、小错重罚等问题排查整治。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统筹管理行政检查计划。制定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重点细化量化不予、可以不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的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将“防止逐利执法”纳入全省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重点工作检查监督事项范围。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行为评价反馈机制。
大力实施超标的查封和拖延执行专项治理。强化执行案件流程关键节点管理,推广交叉执行工作模式,对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中,执行期限无合法正当理由超过12个月仍处于“执行”状态的各类案件进行全面清理。
严格清理整顿涉企违规收费。建立常态化涉企收费协同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依法查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行业协会依托行政权力违规收费、金融机构不落实收费减免政策等行为。持续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
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征管。开展分类监管,重点监控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社会关注度敏感度高的收入项目。全力推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严格实行收缴分离、收支分离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加大非税收入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力度,严格防范和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违规返还、虚收空转等行为。 (下转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