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事处:
为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民生保障作用,经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研究决定,调整荆州市住房公积金现行使用政策,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水平,现将相关公积金使用政策优化明确如下:
一、放宽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间限制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由原政策规定的购房行为发生一年内放宽至两年内提取,认定时间以申请人提供的最新房屋提取要件(契税发票、不动产权证、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为准,且购房提取金额+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同一套住房已申请过购房提取的,不适用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