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佘海艳 通讯员李萤)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自7月1日起,荆州市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购买门诊慢特病(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时,全面启用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流转药品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
7月4日,沙市区孙姨妈在家附近的药店购买降压药,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后,药店工作人员很快将药交到她手中。“太方便了,电子处方和原来的纸质处方一样好用!”孙姨妈感慨道。
这一便利得益于市医保局推行的分阶段电子处方改革。今年1月1日,我市对“双通道”及“单独支付”药品实施电子处方管理;7月1日起,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购买门诊慢特病药品全面使用电子处方;11月1日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使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药品也将实现电子处方全覆盖。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药品外配处方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实行电子化流转,既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处方管理,能防范虚假处方、超量开药等违规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又消除了因处方字迹不清、书写不规范等问题,节省了群众往返医院开方的时间成本。以高血压患者孙姨妈为例,以前需要定期去医院复诊开方,现在通过荆州本地医院线上平台就能完成复诊和开方流程。
医保部门特别提醒,不熟悉电子设备的参保人员,可在开具电子处方时要求医疗机构打印纸质版,凭此到定点药店购药。
电子处方改革的逐步推进,标志着我市医保服务数字化转型进入新阶段。通过信息化手段优化服务流程,不仅提升了医保监管效能,更为参保群众带来便利,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目标。